請問咋們中國人古時候的名字,除了姓和名外,為什麽還會有字?這個字有什麽用?
中國古人的姓名和現代壹樣,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用來代表個人的符號。 中國古史傳說中的人物的姓氏,如有熊氏、牛蟜氏、青雲氏等,今天看來可能都是氏族的名稱。上古時代,氏族以自然物為氏族標誌,因而這些名稱大都以及生物和自然現象有關。這些氏族名稱以後就可能演化為姓(如熊、牛、雲等)。古代稱呼人還往往冠以地名(如傅說,“傅”是地名)、職業名(如巫鹹,“巫”是從事占蔔的人)、祖先的名號(如仲虺,是奚仲的後人)等,這類稱呼固定下來也就是“姓”。如魯、韓、宋等,是以地名為姓;東郭、西門、池、柳等,是以住地的方位、景物為姓;師、祝、史等,是以職業為姓;上官、司馬、司徒等是以官職為姓;公孫、王孫最早是指其先人是公或王;穆、莊等姓是用其先人的謚號。從春秋戰國時壹些人的稱呼中我們還能看到姓氏形成的壹些痕跡,如展禽因住地有柳又稱“柳下惠”,公輸班因是魯人又叫“魯班”,公孫鞅因是衛國人又稱“衛鞅”,因封為商君又稱“商鞅”等。此外,在各民族交通往來過程中也出現了壹些姓氏,如呼延、慕容、尉遲等。 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符號。夏商兩代留下來的壹些人名如孔甲、盤庚、武丁等和幹支相聯系,可能和生辰有關。春秋時有些人名如“黑臀”“黑肱”等,應是以生理特征命名的。鄭莊公名“寤(牾)生”,則是他母親難產的紀實。可見那時有些名字還是很樸素的。但那時有些人名所用的字也有特定的含意,這含意並因同時出現的“字”而更為清楚。“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與“名”互為表裏,所以又叫“表字”。屈原在《離騷》裏自述:“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正則”就是“平”,“靈均”就是“原”。他名“平”字“原”,“名”和“字”有意義上的聯系。古人“名”和“字”的關系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遊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清代作家管同字異之,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俯)”與“昂”、“同”與“異”都是反義。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古典,如漢末“建安七子”之壹徐幹字偉長,《孔叢子》有“非不偉其體幹也”句;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 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孟姜女就是姜姓的長女。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系,如唐代抵抗安祿山的名將顏果卿和他的弟弟顏曜卿、顏春卿***用“卿”字,和他們同輩的堂兄弟顏真卿(以書法傳世)也用“卿”字。宋代文學家蘇軾、蘇轍兄弟***用偏旁“車”表同輩。明神宗的兒子朱常洛(明光宗)、朱常瀛、朱常洵等,第二字***用“常”,第三字***用“氵”旁。在這種情況下,姓名中的第壹字是和父、祖***用的族名,第二字和第三字的壹半是和弟兄等***用的輩名,具體到個人身上就只有半個字了。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還有號。“號”是壹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封建社會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誌趣等為自己取號(包括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蓮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蘇軾的“東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鄭燮的“板橋”、朱用純的“柏廬”等都是後人熟知的,有些別號的使用率(如蘇東坡、鄭板橋、朱柏廬等)甚至超過本名。別號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輩的限制,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發或標榜使用者的某種情操。別號中常見的“居士”“山人”之類就是使用為了表示者鄙視利祿的誌趣。宋代歐陽修晚年號“六壹居士”,就是以壹萬卷書、壹千卷古金石文、壹張琴、壹局棋、壹壺酒加上他本人壹老翁,***六個“壹”取號。南宋愛國詩人陸遊憂世憤俗,被權貴們譏為不守禮法,他因此自號“放翁”,表示對他們的蔑視。明末畫家朱耷在明亡後取號“八大山人”(“八大”連寫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寓“哭笑不得”意),來抒發自己懷念故國的悲憤之情。當然,更多的官僚縉紳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種動聽的別號只不過是附庸風雅、沽名釣譽的幌子。 以上所說的封建社會的姓、名、字、號之類,都是封建宗法制度和倫理道德等觀念形態的組成部分。我們今天已不再需要這些字、號之類的東西。但是,由於它們在歷史上長期存在並被廣泛使用過,又是我們不能完全回避得了的。如果我們對古人姓、名、字、號的知識毫無所知,就根本無從識別。所以,為了閱讀古籍以及研究古人思想、風格,還是需要對它們有所了解的。 摘自(時代學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