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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真的有鳳凰嗎?

(1)我國各種古籍中對鳳凰的記載表明,鳳凰是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鳥類。蒼老之時,鳳凰之象亦如鹿前、蛇尾、鸛、龜背、鳥嘴、五色。從東方君子之國,飛越四海,過昆侖山,飲柱,碎羽弱水,見莫蘇峰洞,天下太平。”“鳳凰有幾萬只鳥在飛。“鸞”也是神靈的精華,紅色,五色,雞形,唱五個音,唱的是...當周成王,他提供了壹只鳳凰鳥。“獄鳥”,鳳凰是壹種神鳥...周之行也,獄鳥在岐山河裏鳴,有的獄鳥壹樣大,紅了眼。"晉代郭璞在評論《爾雅·釋鳥》時,說鳳凰是"雞頭、蛇頸、燕子下巴、龜背、魚尾、五色,高六尺"。誠然,《說文》在解釋鳳凰時,說鳳凰是“神鳥”或“神靈”。但這裏許慎說的是自然界的神鳥,不是神話傳說中的鳥。許慎和郭璞在記述鳳凰的形狀和羽毛的同時,記載了鳳凰的大小、形狀、叫聲、習性、屬、產地、活動區域及其與其他鳥類和人類的關系,特別是將壹只鳳凰送給周成王邊強人的史實。許慎把鳳凰解釋為自然界中客觀存在的鳥,而不是神話中的動物。

據《詩經》記載。優雅。卷壹》中說:“風從南方吹來...馮有翅膀,孝與德,從而用翅膀指引他...鳳凰於飛,在歲時插上壹根羽毛,也收起了他的羽毛...他也受到了上天的眷顧...鳳凰鳴,他在高岡。梧桐誕生了,是在早晨。我會為妳服務,我會幸福的。”《漢書·禮樂誌》載有《郊祀天地歌》:“聲靈遠矣。”據《尚書·藝紀》記載,隗囂主持趣事,“小邵九成是鳳凰。”遊國恩《離騷》編義:“鳳翼擔旗,展翅高飛。”“荀子。哀公》:“鳳凰在樹上”;他的文章《齊諧》中寫道:“詩曰:鳳凰秋秋有數翼,聲如簫。”《禮記上》:“和而愛之聲,行進於武學中,如之,趨於中庸而護之,故舉耳。”“李煜離子。審時度勢“:“曲起,鳳凰來”。鳳凰在大風中從南方飛來,彩色的翅膀在空中飛舞;落在高岡或潮陽的壹棵梧桐樹上,啄食樹上的果子,姿態優美,歌聲優美,音樂之聲傳來,這是壹種寫實的記錄。據《禮記》記載。李雲》:“鳳凰和麒麟都是在郊區拍的。”“鳳凰思畜”。“魯的《春秋》。古樂》:“帝嚳是壹個擊鼓、敲鐘、奏竹令、炫耀竹虎的人,因為它使鳳鳥與天空共舞。”鳳凰是壹種溫馴的鳥,可以被家畜馴養,所以古人可能會訓練它跳舞。據《淮南子蘭明訓》:“鳳凰飛向德...在世界各地漫遊...冀州城”;“過去,黃帝統治著世界...而鳳凰在庭院飛翔”。鳳凰有時會飛到人們的院子裏,讓人類可以近距離觀察它,聽它美麗的叫聲。據《搜神記》記載,《丹鳳來了》是齊的妻子賈所作。這時候,當壹只紅鳳凰出現的時候,就有了宋立科的《紅鳳凰來了》。“郭培在永嘉,戴文謀隱居在陽澄山...壹見五色大鳥,數十只白鴿隨後,東北入雲間。”戴文謀隱居陽澄山,壹只鳥誤飛進他的房間。這只鳥很大,色彩鮮艷,像壹只鳳凰。從以上眾多古籍中可以看出,鳳凰從遙遠的天空飛向人類的生活區域,其聲音、棲息地和飲食習慣及其被人類馴化的情況,也是作為壹種客觀存在的鳥而非神話動物來描述的。

據《山海經·南山景》記載,“丹雪之山...淡水出,南流入渤海。有壹只鳥,它的形狀像壹只雞。取名鳳凰,首文采,翼文采,背文采,假文采,腹文采。是鳥,自然吃,歌舞,見世面太平。”他的《海外西經》:“在野外,鳳凰歌唱,鳳凰起舞。鳳凰蛋是人民吃的。”海中西經:“開悟西天有鳳,有鳳鳥...而開化北方的鳳凰和鳳鳥都是帶盾(fá)”的。《野西經》:“有五挑冠之鳥,謂狂(焚)鳥。”“有許多州。五挑之鳥飛上天,謂之歌鳥,故有百樂歌舞之風(鳳凰)。”海內經:“有五顏六色的鳥,飛遍大江南北,稱之為鳥。”《山海經》還記述了鳳凰的不同別名、形態、習性、活動區域及其與人類的關系,特別是人們吃鳳凰的蛋這壹史實。顯然,《山海經》也將鳳凰描述為壹種客觀存在的鳥。

據余《甲骨文林》記載,商、甲骨文中有:“甲寅補,鳴凈,得鳳。丙辰贏了五個。”甲寅日,行義卦(得吉祥卦),大家用網擊鼓,捉到壹只鳳凰。後來,在陳冰節那天,又有五只鳳凰被捕獲。根據郭沫若的《金文兩周銘文考釋》。鐘鼎”,西周初年的銘文中也有“鳳凰為王”的記載。意思是紂王的下屬抓了壹只活鳳凰獻給了紂王。甲骨文、鐘鼎文對鳳凰的這些描述與上述《說文》中邊強獻鳳鳥的古籍記載互為佐證,證實了古代鳳凰的存在。

(2)古代正史書籍中對鳳凰的記載,證明了自然界中確實存在鳳凰。按魯的提綱,黃帝在黃帝時,“鳳凰巢於阿吉”;姚在位第七年,“鳳巢於阿吉”;舜耕寅五年的“鳳凰賴藝”亭是壹座古老的木屋。鳳凰落在院子裏,在木屋裏築巢,和附近的人相親。少昊家年輕時,“鳳鳥順,因鳥當官。”受鳳凰的啟發,少昊創造了鳥形文字,並以鳥的名字作為行政職位和日歷的名稱。我國歷史上有壹些關於鳥的故事,這些記載不是虛的。據何新統計,從公元前84年到公元1142年,《漢書》、《後漢書》、《三國誌》、《晉書》、《宋書》、《晉書》、《文通考》等古籍記載鳳凰出現的次數超過40次,範圍涉及河北、山東等地。最具體的例子如下:據《漢書》記載,趙涵三年,“冬十月,鳳聚東海,使者祭奠之。”宣帝節二年“夏、四月,鳳聚瀘縣,鳥隨之。大赦天下。”神玨(即麻雀)二年“醜正月,鳳、嗎哪並京師,群鳥從數萬。”2004年春二月,“鳳凰、甘露、史靜.....夫妻二人都熱火朝天,聚在壹旁。在齋戒的黃昏,神光是顯著的。推薦之夜,神光交織。或降至天上,或爬到地上,或從四面八方聚集在祭壇上。”"在冬季和十月,鳳凰十壹集淩渡."" 12月,鳳凰降臨森林."五鳳三年,“三月醜,夫妻聚於長樂宮東樹上,飛落地面,文章五顏六色,留十余分鐘,官民共看。”甘露三年二月,“鳳聚新蔡,鳥群列四方,皆朝鳳而立,有數萬。”據《後漢書:靈帝廣和4年》“秋七月,河南雁鳳凰見新城,鳥隨。”其《光武帝紀》建於17年,“潁川賈縣有五鳳”。他的“吱。五行二》:“鳳凰149號張迪末見。”嚴光孝宗三年春二月,“武子,晉安,說承火壽社樹於鳳凰縣。”據《三國誌》和《兀術》記載,孫良和孫皓都因為鳳凰的出現而改變了自己的角色。鳳凰出現的最新記錄記錄在對繼續文獻的壹般檢查中。十二事不同,是明帝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的河南禹州,距今不到400年。

試想,中國那麽多古籍,尤其是歷史著作中,都有關於鳳凰的記載。鳳凰不僅出現頻繁,區域清晰,飛聚量具體,形態習性分明。甚至在首都、皇宮、禦花園起落,引起其他鳥類盤旋翺翔,官民都能看到。場面壯觀,歷代皇帝都有斷食、薦祭、祭祀赦免、改元。《山海經》作為壹部中國古代地理學的博物學著作,“書中所載山川,大致可復壓”。鳳凰作為很多地方描述的吉祥鳥,能是空穴來風嗎?中國官方的正史記載向來壹絲不茍,有些歷史學家為了史實的準確,不惜與有權有勢的人決壹死戰,犧牲生命。即使我們認為《山海經》等著作的部分記載可能是因為傳說,但我們也絕不應該否認《漢書》《三國誌》等史書記載的真實性。即使很難排除《史記》中有壹些錯誤或少數記載由於某種原因,我們也絕不應該認為上述《史記》中的記載都是錯誤的,而只能肯定大部分是真實可信的。否則就像否認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認為中國的歷史都是憑空捏造,沒有事實依據,使自己陷入歷史虛無主義的泥潭。所以,只要我們承認上述史料記載的可靠性或基本可靠性,就不應該懷疑鳳凰作為自然界客觀生物的確定性。換句話說,原生態的鳳凰不是古人主觀意誌的產物,而是壹種優雅、多彩、美麗、優雅、溫順的鳥類,在自然界中客觀地生存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