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ài zhì
2 英文參考external treatment [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external therapy [21世紀雙語科技詞典]
3 概述外治:1.外治法;2.同外取。
4 外治法·外治外治為治療學術語。即外治法(external therapy[1])[2]。又稱外取[3]。是指運用藥物、手術、物理方法,直接作用於患者體表某部或病變部位而達到治療目的的治療方法[1]。
外治法指用藥物、器械,或手術直接作用於患者的體表或孔竅(口、舌、咽喉、眼、耳、鼻、 *** 、 *** )局部,以治療各種病證的方法[4]。
外治法泛指除口服藥物以外,施於體表或從體外進行治療的方法[3][5]。
《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內者內治,外者外治。”
4.1 外治法的方法有敷、熨、熏、浸、洗、 *** 、推拿、針灸、刮痧、火罐等[5]。
4.2 外治法的歷史外治法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3]。《黃帝內經素問》時代已有較系統的針灸療法以及膏貼、煙熏等,尤為可貴的是,書中還介紹了腹水穿刺和用於脫疽(相當於血栓閉塞性脈管炎)的截肢手術[3]。到東漢時期,張仲景記述了針刺、灸、烙、溫熨、藥摩、坐藥、洗浴、潤導、浸足、灌耳、人工呼吸等多種外治法,為後世奠定了廣泛的基礎[3]。自針灸形成專科後,外治的概念有所改變,近世論述外治法,多已排除針灸[3]。外治法專著有以膏貼為主的《理瀹駢文》,以及清·邵存淦《外治壽世方》等[3]。
5 外取·外治外治同外取[2]。出《黃帝內經素問·五常政大論》。《黃帝內經素問·五常政大論》:“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說明治病的手段,根據病證的具體情況,或從上治,或從下治,或從內治,或從外治,以達到治愈的目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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