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胡椒的確切傳入時間尚待考證,但是在我國史料中最早記載胡椒的是西晉司馬彪撰寫的《續漢書》,當時都以為胡椒產於印度、波斯或南海諸國。而實際上“胡椒屬植物最初生長在緬甸和阿薩姆,先傳入了印度、印度支那以及印度尼西亞,然後,又由印度傳入波斯,再由波斯舶從波斯與檀香木和藥材等壹起轉運到中世紀的亞洲各地”。
在唐朝時期,胡椒還是壹種奢侈品。胡椒在中國古代屬於奢侈品。唐代胡椒被視為珍稀藥物,只有在“胡盤肉食”中才使用胡椒。權臣元載失勢,被抄沒家產時,“得胡椒九百石”。主要用作珍貴藥物,只在“胡盤肉食”中用作調料。這種狀況壹直維持到了宋,宋代胡椒依舊是珍品。然而從13世紀開始,胡椒在香料輸入中所占的比重增大。這壹點可以從馬可·波羅的遊記之中窺見端倪。
他曾在其遊記中寫道:杭州每天消費的胡椒達“每擔為二百三十磅的四十四擔之多”。而當時,元代中國最大的貿易港泉州,胡椒輸入量更令馬可·波羅驚訝:“如果有壹艘要出售給基督教諸國而裝載著胡椒的船只進入亞歷山大港口的話,那麽將有相當於百倍的船來到泉州。”雖然這種描述似有誇大之嫌,但胡椒比重之增加是毋庸置疑的。
到了明朝胡椒已經逐漸不那麽“奢侈”了,到明朝中後期“珍品”胡椒逐漸變成“常物”,被平常百姓廣泛使用,這其中,與鄭和下西洋有很大關系。更誇張的是,鄭和下西洋導致胡椒大量湧入,為處理胡椒過剩,明朝政府以胡椒、蘇木等香料折支俸祿,以俸祿的形式分配給文武官吏,壹方面維持香料貿易的高額利潤,轉嫁了國家財政危機,另壹方面胡椒流入了更廣泛的人群中,價格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