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招聘對象(壹)2017年自治區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 2065438+2007年區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應屆畢業生。(3)2014、2015、2016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且未就業的內蒙古籍高校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