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下列屬於《二十四史》,其他都不屬於《二十四史》:
《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四史》的地位:
以“二十四史”為代表的紀傳體史書,在中華文明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二十四史”以本紀、列傳、表、誌等形式,縱橫交錯,脈絡貫通,記載了各個朝代的歷史概貌。
同時又以中國歷代王朝的興亡更替為框架,反映了中國錯綜復雜的歷史進程,使中國和中華民族成為世界上唯壹擁有近四千年連貫、完整歷史記載的國家和民族。這是中華民族引以為榮並值得進壹步發揚光大的寶貴歷史文化遺產。
由中華書局組織全國百余位文史專家,全國學術界、出版界通力合作,歷時二十年完成的新中國最宏大的古籍整理出版工程,是代表新中國古籍整理出版事業最高成就的標誌性成果。“二十四史”點校工作的探索和實踐,為傳統文獻的整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確立了現代意義上的古籍整理的基本範式和標準,為古籍整理學科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