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剪燈新話》也真實地反映出在元代科舉長期廢止、實行民族歧視政策的情況下,士子貧困潦倒、心誌挫折的生活境遇,如:“至正丙戌,泰州士人何友仁,為貧安所迫,不能聊生。”(《富貴發跡司誌》)“身為寒儒,性又愚拙。不知名利之可求,豈有田宅之足競!”(《永州野廟記》)
不過,我們還要指出,由於明初統治階級對於思想、文化的控制,《剪燈新話》也自覺不自覺地受到這種政策的浸透。我們將《剪燈新話》與唐傳奇中的相關作品進行比較,可以發現:與唐傳奇相比,《剪燈新話》更加註重社會教化功能,這是程朱理學的思想統治在明代的具體反映。
試以《金鳳釵記》與《離魂記》這組作品為例。兩者都講的是青年女子因戀慕心上人,靈魂私奔,終與心上人結為夫婦的故事,不過在具體描寫上卻有很大的差異,試作比較如下:
《離魂記》:“(婚事不成)女聞而郁抑;(王)宙亦深念限……夜方半,宙不寐,忽聞岸上有壹人行聲甚速,須臾至船。問之,乃倩娘徒行跳足而至。宙驚喜發狂,執手問其從來。”
《金鳳釵記》:“(崔興哥)自念婚事不成,只身孤苦,寄跡人 門,亦非久計,長嘆數聲。方欲就枕,忽聞剝啄扣門聲,問之不答,斯須復扣,如是者三度。乃啟關視之,則壹美妹立於門外,見戶開,速拳裙而入。生大驚。……(女)即挽生就寢。生以其父待之厚,辭曰:‘不敢’。拒之甚厲,至於再三。……生懼,不得已而從焉。”
我們將男性主人公的態度進行對比,壹個是“驚喜發狂,執手問其從來。”壹個則是“大驚”、“辭曰:‘不敢’。拒之甚厲,至於再三”、“不得已而從焉”。相比之下,在愛情問題上,唐代小說中的男性要積極、主動得多,敢於同封建家長、封建禮教進行抗爭,表達不滿之情;《剪燈新話》中男性則要軟弱、被動得多,面對不合理的封建禮教的阻撓、約束,只有低頭嘆息、束手待斃的份兒(如“長嘆數聲”),在大膽、潑辣、敢於追求幸福愛情的女性面前,他們縮手縮腳、講求風化,可見瞿佑筆下的男性主人公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封建禮教的熏陶。
另外,我們再以《愛卿傳》-《柳氏傳》這組作品為例進行對比。兩者同樣敘述戰亂歲月、夫妻離散,女主人公被軍將所掠奪,強占為妻,在強暴面前,柳氏忍辱吞聲,無言屈就;而愛卿則剛烈異常,不肯失身於他人。通過這個比較中可以看出,唐、明兩代對於女性貞節的要求也是大相迥異的。
瞿佑在《剪燈新話》的“自序”中聲稱:“今余此編,雖於世教民彜,莫之或補,而勸善懲惡,哀窮悼屈,其亦庶乎言者無罪,聞者足以戒之壹義雲爾”。淩雲翰序稱:“是編雖稗官之流,而勸善懲惡,動存鑒戒,不可謂無補於世”。作者本著“勸善懲惡、動存鑒戒”的創作主旨,在《剪燈新話》中以大量篇幅描寫忠孝節義,強調小說的社會教化功能,這與唐傳奇作家“作意好奇”,註重小說創作的娛樂功能則有著明顯的差異。而《剪燈余話》和《覓燈因話》在強調小說的社會教化功能方面,較之《剪燈新話》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剪燈三話”在語言、體制、創作方法方面對唐人小說有所借鑒、繼承,而在內容構成上則註重描寫時事,註重現實;唐人小說重視小說創作的娛樂功能,而“剪燈三話”則追求小說創作的社會教化功能。
在具體的創作方法上,“剪燈三話”也表現出壹定的創新精神。“剪燈三話”在真實地反映客觀現實的基礎上,還創造性地運用了世情與靈異相結合的手法,不少作品寫的是日常生活的內容,主幹部分展示的是世間人生諸相,而在其中插人壹段神異的情節或加上壹個神異的結尾。《剪燈新話》中的《三山福地誌》寫的是賴帳不還的故事,對元自實上門討債時的難堪和繆某的無賴相作了委曲周詳的描寫。如繆某欺騙元自實說除夕給他送銀送米,元自實舉家懸望,見有人負錢背米便高興地上前迎接的細節,寫得十分真切傳神。最後寫元自實投井自盡卻來到神仙福地,道士為其指因證果,又帶上了誌怪的性質。《剪燈余話》中的《鳳尾草記》通過樹下訂盟、祖女奉茶、機房蔔吉、龍生講詩等場景的描寫,細人毫芒地展示了小兒女之間相戀相愛、親昵無間的情狀,生活氣息相當濃郁。該篇結尾處加入神怪因素,讓因婚事不成而自隘的祖氏女托夢給龍生,告訴他自己在陰府的情況,並說自己將要到河南洛陽投生為男子。其他如《翠翠傳》、《愛卿傳》、《瓊奴傳》、《連理樹記》等,也都采用了以世情為主、以靈異為輔的寫法,這壹方面深化和發展了世情描寫的效果,為後世的小說狀幕人情世態、表達難以實現的理想或願望提供了借鑒;另壹方面又以神奇浪漫的構想豐富故事情節,強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這種真幻結合的寫法,既具體而細微地表現了人們所關註的現實世界,又滿足了讀者追奇逐幻的審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