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曹昂說。考古學專家普遍認為,該墓可能是曹操的大兒子曹昂的。這種推測的理由是:曹昂在壹次大戰中戰死,連遺骨都沒有留下,而1號墓在今年年初打開後,沒有發現骨架,很可能是個衣冠冢。
(二)愛妃說。有專家認為,1號墓地可能是曹操愛妃的墓室。理由是,如果1號墓地是曹昂的墓葬,父子地位不壹樣,該墓地不應該與曹操高陵在同壹水平線上,只能在曹操墓的前或後的位置。
(三)大臣或愛將說。也有人根據1號墓地曾經發掘出壹把鐵劍做了推測,懷疑1號墓或許是壹個兵器冢。對此,多數專家持否定態度。有專家認為,盡管1號墓與2號墓相比小了近壹半,磚頭也小得多,結構也不夠堅固,以致年久發生坍塌,但畢竟沒有必要建個兵器冢。因此,有人認為1號墓可能是個大臣或愛將的墳塋。
從文獻學的角度考察,1號墓的墓主除了上述三種可能之外,我認為絕不能排除第四種可能:曹沖。
曹沖(196-208),字倉舒,是曹操特別疼愛的兒子。(《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曹沖傳雲:“太祖數對群臣稱述,有欲傳後意。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親請為請命。及亡,哀甚,文帝寬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則流涕。為娉甄氏亡女合葬,贈騎都尉印綬。”對於“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壹句,何焯的評論是:“倉舒之死,正在軍敗赤壁之年,故尤憤不擇言。”我認為,何焯之說未必得實。何氏所謂“軍敗赤壁”之事發生在這壹年的冬季,倉舒則死於夏五月;而夏五月又正是曹操得意之時,他當時正準備“置丞相”並自任丞相,然後南征劉表、東征孫權,壹統天下,代漢為帝。)據《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可知,他生於建安元年;參考曹丕《蒼舒誄》可知,他病死於建安十三年五月甲戌,即西元208年6月20日;葬於六月乙酉,即西元 7月1日;當時的葬地,大約在鄴城的城隅。到了曹丕稱帝的第二年,也就是黃初二年八月丙午——西元221年9月12日,追贈曹沖為“鄧哀公”,並“遷葬於高陵”。(策文中的“高陵”是不是指曹操的墓地,清代學者錢大昭的意見是否定的,他在《三國誌辨疑》卷壹中說:“此高陵非馮翊屬縣也。《魏誌》諸侯王墓亦稱‘陵’,曹子建詩‘逝慚陵墓’及此稱‘高陵’是也。”近人盧弼不同意錢說,他在《三國誌集解》卷二十中駁雲:“高陵,魏武之陵也。以倉舒為魏武愛子,故遷葬高陵。錢說誤。”我贊成盧說。)王沈《魏書》載魏文帝策文雲:
惟黃初二年八月丙午,皇帝曰:咨爾鄧哀侯沖,昔皇天鐘美於爾躬,俾聰哲之才成於弱年,當永享顯祚,克成厥終,如何不祿,早世夭昏。朕承天序,享有四海,並建親親,以藩王室,惟爾不逮斯榮;且葬禮未備,追悼之深,愴然攸傷。今遷葬於高陵,使使持節兼謁者仆射郎中陳承追賜號曰鄧公,祠以太牢。魂而有靈,休茲寵榮。嗚呼哀哉!
“高陵”作為“魏武王曹操”的墓葬,起初的規格是“王”的級別;此時“鄧哀公曹沖”遷入高陵的墓葬,是“公”的級別,“公”墓的規格當然要小於“王”。從高陵 1號墓小於2號墓的情況來看,我的推測是:1號墓的墓主如果不是卞皇後(早年是曹操的繼室,建安二十四年被魏王曹操策封為“王後”,次年曹丕稱帝時尊為“ 皇太後”,曹睿即位後尊為“太皇太後”。她死於太和四年[230]五月,當年七月“合葬高陵”。事見《三國誌》卷五《魏書·後妃·武宣卞皇後傳》)的話,那就很有可能是曹沖。推測的依據,是見於歷史文獻的記載。(葬於“高陵”是曹魏時代的大事,故曹丕在《策鄧公文》中鄭重其事地宣布“今遷葬於高陵”,陳壽在《武宣卞皇後傳》載其“合葬高陵”;而曹昂、曹操愛妃、愛將等等是否也葬於高陵,則史無明文。當然,“史無明文”絕不等於“史無其事”;不過,就事理而論,竊以為高陵1號墓墓主為曹昂、曹操愛妃或愛將的可能性較小。)
附錄:《古文苑》卷二十(宋·章樵註)
曹丕《曹蒼舒誄》 曹沖,字蒼舒。魏曹操子,母曰環夫人,魏曹丕之弟也。少聰察岐嶷,有成人之智。年十三病卒,曹操哀甚,為娉甄氏亡女與合葬,贈騎都尉印綬。
惟建安十有五年(吳金華按:《類聚》“五”作“二”,蓋均為“三”字之訛。《三國誌》本傳雲“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與此誄“十三而卒”之文正合。)五月甲戌,童子曹蒼舒卒。嗚呼哀哉,乃作誄曰:
於惟淑弟,懿矣純良。誕豐令質,荷天之光。既哲且仁,爰柔克剛。彼德之容,茲義肇行。猗歟公子,終然允臧。冝逢介祉,以永無疆。如何昊天,雕斯俊英。嗚呼哀哉!
惟人之生。忽若朝露。役役(《類聚》作“促促”)百年,亹亹行暮。矧爾夙夭(《類聚》作“既夭”)。十三而卒。何辜於天,景命不遂。兼悲増傷,侘傺失氣。永思長懷,哀爾罔極。貽爾良妃,(謂甄氏合葬。《左傳》:嘉偶曰妃。音配)禭爾嘉服。(謂贈印綬)越以乙酉,宅彼城隅。増丘峩峩,寢廟渠渠。姻媾雲會,充路盈衢。悠悠群司,岌岌其車。傾都蕩邑,爰迄爾居。魂而有靈,庶可以娛。嗚呼哀哉!
吳金華按:上海古籍出版社新近出版的《三國誌集解》(錢劍夫整理)第四冊第1613頁引錄上文,有些地方失於點校。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魏文帝集全譯》第368頁則出現了舊本所沒有的誤字,例如“於惟淑弟”的“於”訛成了“於”,不知這裏的“於”跟“於”是音義完全不同的兩個詞;又如“允臧”的“臧”訛成了“藏”,譯者似乎不熟悉《詩經》,等等。
吳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