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是祖籍或原籍。詳指祖籍,是某壹時期某壹家族群體的某壹祖先的永久居住地,詳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有些已經離開祖先出生地或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到祖先的出生地或家鄉(即祖籍)作為出生地。
產地填寫註意事項:
1,“籍貫”填寫本人祖籍(指祖父長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國範圍內重新填報新版幹部簡歷時,中央組織部和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填報說明》的解釋。
2.我爺爺的長期居住地大部分與我爺爺的出生地和戶籍地壹致。
3.如果爺爺出生地與戶籍不壹致,也最好填寫出生地或與出生地長期居住地相同的戶籍。如果還是不能確認,可以根據妳爺爺直系親屬的出生地、出生地和戶籍所在地、長期居住地,向管理和使用該信息的單位或部門咨詢。
4、壹經確認,除非因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改,以免因檔案沖突帶來新的麻煩。祖父出生地的說法,是這個“填解釋”的壹個歧義,在後來的所有文件中都取消了。
法律依據:
中國* * *青年團章程第壹條年滿14周歲不滿28周歲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加入團的某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按期交納團費,可以申請加入中國* * *青年團。
年滿28周歲未在團內擔任職務的團員,應辦理退團手續。
加入* * *產黨後,團員仍保留團員身份。年滿28周歲,未在團內擔任職務的,不再保留團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