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紹興十壹年(1141),是中國歷史上不尋常的壹年。這壹年嶽家軍大戰郾城,擊敗金兀術的主力,然後克復了鄭州、洛陽,迫使金兀術從河南撤退,收復失地、完成統壹大業已現曙光。但投降派宋高宗和秦檜卻在這關鍵時刻下令嶽飛班師,並解除了他的兵權。六月,趙構正式任秦檜為宰相,封慶國公;七月,又加封秦檜為少保;八月,嶽飛被撤職罷官;十月“詔順玉牒,下嶽飛大理獄,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寺卿周三畏鞫之”。周三畏的名字就這樣出現在元.脫脫(1314~1355)主修的《宋史》上,這也是我們在正史上能夠看到周三畏名字的最早文字記載。“飛既入獄,何鑄以中執法與大理寺卿周三畏同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湮“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也。鑄曰:鑄豈區區為壹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戳壹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就這樣,嶽飛壹案審不下去了。十壹月,宋高宗和秦檜無奈之下,將何鑄調任“簽樞密院事,充金國報進誓表使”,令何鑄去金國議和。壹邊改命萬俟卨入大理寺審嶽飛,“至是,萬俟卨入臺月余,獄遂上”;十二月,嶽飛寃案既定,宋高宗詔下“賜嶽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同時,和議也因此達成。投降派勝利了。
紹興十二年(1142)二月,“金主許歸梓官皇太後,遣何鑄等還”;九月,加秦檜太師稱號。此時“禦史中丞萬俟卨、右諫議大夫羅汝楫,交章論鑄之罪,言“嶽飛反狀敗露,鑄首董其獄,亦無言敘陳。飛之負國,天下同所嫉,鑄長禦史,乃黨惡如此,罪將安逃”章五上,鑄亦累章求去。”是年八月“帝詔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何鑄,依舊職提取江州太平觀”,首審嶽飛不成的何鑄終於被免職;而奇怪的是,同年“十壹月,大理寺卿周三畏權尚書刑部侍郞”,周三畏卻升官了!紹興十三年(1143)六月,“以萬俟卨兼權樞密院事”,判定嶽飛寃案的主審官萬俟卨也得到了提升。
紹興十四年(1144)正月,“為普安郡主持何服事,詔周三畏、秦熺(秦檜子)等入朝議事”,“二月,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萬俟卨上章就去,治以前官提舉江州太平觀”;十六年(1146),宋高宗為秦檜造家廟祭器,後又“命熺恩禮視宰相班次、亞右仆射”。至此,秦氏父子壹門顯貴,權勢顯赫。後來成為我們老鄉的周三畏也身兼二職,官居刑、吏兩部尚書。此時,離嶽飛蒙寃去世已過去七個年頭。
紹興十八年(1148),這壹年周三畏終於因得罪權貴和皇帝被余堯弼彈劾罷官。史載:“八月,侍禦史余堯弼論周三畏“兼領二曹,壹切要譽,歸怨朝廷”,“故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周三畏罷”,並以大理寺卿韓仲通和國子司業陳誠分別頂替了他的二個職務。彈劾周三畏有功的余堯弼也因此升了官,“冬十月,以禦史中丞余堯弼為端明殿學士、簽樞密院兼參知政事”。從此,周三畏這個名字也從正史上消失了。
那麽,紹興十八年八月以後周三畏到那裏去了呢?據清康熙《金華府誌》和光緒《蘭溪縣誌》,周三畏雖然罷去了刑、吏二部尚書的職務,但還保留了壹個右朝請大夫的官位。次年,也就是紹興十九年(1149)由京官出任婺州知州,到我們金華當父母官來了。但這個官只當了壹年,紹興二十年(1150)婺州知州這個職務就被江蘇人湯鵬舉所取代。周三畏應該是在這個時段隱居到婺州蘭溪縣白露山下來的。死後,便葬在“純孝鄉垷坦西塢”,即我們現在的女埠街道垷坦行政村垷坦自然村西邊的山塢中,也就是白露山的東北坡。周三畏原籍汴梁(今河南省開封市),宋室南遷到浙江後,紹興二十年北方已為金國完顏亮所占領,此時的周三畏即使想回也回不去了,加上高宗皇帝與秦檜等氣焰正盛,再去臨安也不可能。經歷了宦海浮沈、官塲險惡之後,找壹個就近的隱蔽之處安身是情理中事,所以周三畏晚年定居蘭溪應當不假。關於此事,曾經二度任兩浙巡撫的阮元(1764~1849)所著的《兩浙金石誌》中也有記載,此誌補遺中說:周三畏曾為《宋婺州東陽縣昭福院殿記》題額,署為:“右朝奉大夫權刑部尚書兼祥定壹司敕令周三畏書額”,碑記落款日期為“紹興十七年三月十五日記”。誌中阮元之子、金石家阮福有註雲:“三畏十九年由右朝奉大夫知婺州軍事,碑額先二年所篆。後避秦檜,蔔居蘭溪忠隱菴,亦可謂卓爾不群者矣。”
周三畏過世後,他兒子周朝陽出任過尚寶司少禦;嘉定元年(1208),宋寧宗趙擴給周三畏的居處題了壹塊“忠隱庵”的匾額。明代,他的十八世孫周昊在萬歷十壹年(1583)得中進士,任江西浮梁縣知縣,今日垷坦村中還保存著為他而立的“進士”牌坊;之後,萬歷四年(1618)秋,他的弟弟周鳳泉在垷坦村平郭山巔建造了“仁壽塔”,現已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周三畏確有其人,但掛冠出走之事不實。嶽飛蒙寃慘死後,他還當了九年之久的官,史書上言之鑿鑿。另外,宋以來筆記,如洪邁的《夷堅記》、郭時鬥的《樵書》中皆有周三畏事跡的零星記錄和傳說,後來元末明初上演的《精忠記》恐怕也自有來歷,這就有待新壹代市誌編修者們去作進壹步的鉤沈考證了。
附文:周三畏軼事壹則
據《夷堅記》載:紹興十年春,樂平人馬元益赴大理寺監門,與婢意奴偕行至上饒,道中同謁壹神祠。是歲六月,婢夢與馬同至祠下,有親事官傳呼曰:“大卿請!”又指高樓雲:“大卿在彼宰豬為慶會,召僚屬。”明日,馬以語寺卿周三畏。明年冬,寺中作制院鞫嶽飛。遇夜園間行,見古木下壹物似豕而角,周卻步,此物行至獄旁小祠而隱。經數夕復往,月甚明,觀前怪首有片紙書“發”字,周謂獄成當有恩渥。既而聞嶽之門僧惠清言:嶽微時,相臺為市遊僥,有舒翁者善相人,見嶽必烹茶設饌,嘗密謂之曰:“君乃豬精也。精靈在人間,必有異事。他日當為朝廷握十萬之師,建功立業,位至三公。然豬之為物,未有善終,得誌宜早退步。”嶽不以為然,至是方驗。(筆者註:《夷堅記)是南宋洪邁(1123~1202)所著的壹部掌故筆記,這是其中壹則。雖涉怪異,但也反映了嶽飛同時代人周三畏對審訊嶽飛和獄成後希望得到皇上“恩渥”的心理狀態,以及宿命論者的無可奈何。)
2005.5.15施福山於黃龍洞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