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今日梳理發現,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公布了9月份職務犯罪大案要案信息40條,涉及原省部級官員5人,廳級官員33人,廳級官員1人。檢察機關起訴的原省部級官員案件中,1人獲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9月公布的40件大案中,新立案偵查25件,批準逮捕9件,提起公訴6件。其中,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原副廳長董峰的信息已於本月發布。
9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張玉軍被依法立案調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據紀檢機關通報,張玉軍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觀念淡漠,紀律觀念淡薄,“靠山吃山”,擾亂資本市場秩序,損害證券監管部門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上月底被立案調查的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張玉軍和姚剛,主導了2015年股災的“救援”。
2015年9月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張玉軍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同年,姚剛也被宣布接受調查。距離他們被司法機關正式立案偵查,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年的時間。
9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劉善橋成為十八大以來湖北省第三名進入司法程序的高官。此前,湖北省第十屆政協副主席陳柏槐、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已分別獲刑17年和15年。
記者梳理發現,9月份涉案的39名官員均涉嫌受賄。此外,還有官員涉嫌濫用職權、貪汙、挪用公款、瀆職等犯罪。如天津市靜海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顧春瑞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三罪;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原書記何永林涉嫌受賄、玩忽職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在“拍蒼蠅”方面,9月,壹名科級幹部職務犯罪信息被官網披露,最高人民檢察院,即貴州省銅仁市人民檢察院對望謨縣委原書記余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采取強制措施。
此外,記者梳理人民檢察院案件公開信息網發現,截至9月30日,全國檢察機關公布9月查辦職務犯罪信息3655條。
9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黃興國受賄壹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黃興國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黃興國成為9月份唯壹被判刑的前省部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