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縣誌通常都要到該地方的圖書館才看得到完整的。因為這種書傳播範圍和閱讀量都很有限,發行量是很小的。通常作為歷史記載的用途,專用於該方面的學術和風俗研究。
縣誌:
記載壹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現存最早的全國地方誌,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編的《元和郡縣圖誌》,***40卷,後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鎮為綱,每鎮壹圖壹誌,詳細記載了全國各州縣的沿革、地理、戶口、貢賦等。南宋以後,地方誌大量增加,尤以明清兩代最多。
為什麽縣誌不讓看
不完整。在地方的縣誌如果沒有修繕完整是不能給群眾看的,需要等到縣誌中的歷史概況修繕完整才能放入縣級圖書館供群眾觀看的。
全國縣誌免費查看
可在各市、縣級門戶網站查閱。具體操作如下:
1、進入該市、縣政府網站,以.gov.cn結尾的網址。以湖北省黃岡市為例,進入百度搜索”湖北省黃岡市政府“,找到該縣政府網站,以.gov.cn結尾的網址。
2、進入門戶網站後,在頁面底部的”導航鏈接“,查找”地方誌“等鏈接。
3、點擊該”市誌地方誌“,即可看到地方誌。
擴展資料
1、地方誌,古稱地誌、地記、圖經、方誌等,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
2、地方誌,是誌書及與其有關的方誌機構、方誌編纂、方誌工作、方誌事業、方誌文化等事項或活動的總稱。誌書,即按壹定體例,全面記載某壹時期某壹地域的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情況或特定事項的書籍文獻。
3、管理機構:各級人民政府下轄的地方誌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地方誌工作,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編纂。
4、編修時限:地方誌書每20年左右編修壹次。
5、審核出版: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列入規劃的地方誌書經審查驗收,方可以公開出版。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綜合年鑒,經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確定的部門批準,方可以公開出版。
6、備案要求:地方誌應當在出版後3個月內報送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備案。
參考資料:
縣誌普通人能看嗎
可以。妳可以選擇去當地的圖書館查閱。也可以上網看電子版的,可以登錄當地政府官網地方誌欄目,也可以登錄當地的網上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