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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茹的審判結果

持續3年多的已故國學大師季羨林故居被盜案2日有了定論。本案被告人王茹是季羨林原秘書李玉潔的養女,經法院判決無罪,已被釋放。法院認為,王茹這樣做是為了“搶救”季羨林故居的財物,不符合盜竊罪的條件。

2009年,季羨林去世後,財產歸屬之爭初現端倪。季羨林的獨子季承曾表示,季老身後的財產屬於季家。季羨林的秘書李玉潔和王茹都認為,季老生前立下遺囑,表示將把自己的全部財產捐給北大。

2009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北京大學朗潤園季羨林故居被盜,室內物品全部被洗劫壹空。當晚,季羨林的兒子季承向警方報案。同年2月20日,65438,北京警方將犯罪嫌疑人王茹、方顯如抓獲,被盜物品全部退回。

檢方指控,2009年6月5438日+2009年2月65438日+2009年5月5日晚,季羨林朗潤園管家方顯如受王茹指使,進入北大朗潤園季羨林故居,盜走大量書籍、塑像等物品。經鑒定,這些物品價值高達333萬元。得知季羨林的兒子季承報案後,王茹和方顯如將贓物轉移到其他地方藏匿。

王茹否認檢方指控他犯有盜竊罪。庭審中,她說,當時出於安全考慮,她要求方顯如轉移吉老的財物。她強調,是轉移,不是盜竊,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嵇老文化遺產的轉移。

王茹說,她對北大違背承諾放棄捍衛季羨林的遺願感到憤慨,所以搬走了她的財產。

王茹說,她在季羨林身邊工作多年,深受季羨林的信任。季老準備聘請她為季羨林基金會的下壹任秘書長。她說:“紀老轉讓的書和物品都是國有資產。既然北大不出面保護他們,我就義不容辭的要出面保護他們。轉運絕不是非法的目的,也不是偷偷的偷。”

在辦理過程中,王茹請了壹位認識季羨林的熟人幫忙,並電話聯系了現任季羨林基金會秘書長李玉潔,詢問北大領導如何處理這些書籍和文章。王茹的這壹系列做法說明她的轉賬行為是光明正大的,與刑法規定的盜竊罪相去甚遠。王茹的辯護律師表示,王茹的行為屬於擅自轉移暫時存放在季羨林住處的北大財物,不屬於盜竊罪,應按民事法律關系處理,不應按刑事法律關系追究王茹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