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常字自古有之,不是說為了避諱才改成“恒”字的,其證據為常字是壹個姓,常姓的起源可追溯到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姓氏尋源》說:“黃帝使常儀占月,又有常先為大司空,常姓宜出於此)。所以道德經原文如此,現今又何必改動呢?也就是說,道德經原文如此,在東漢恒帝時不會為了避諱才改成“常”字的,因為它原文中就是個“常”字。
第二,道德經上“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中,若將“常”換成“恒”字,那就不是願意了。因為經上願意是非“常道”與非“常名”,也就是說那種道與名不是平常所說的道與名,這與非“常人”的修辭手法壹樣。而若將“常”換成“恒”,那意思就變了,試想壹下,非“恒道”與非“恒名”的意思:不是不變的道,不是不變的名。這跟原文意思哪裏壹樣呢?
綜合說來,“現在網上能搜到的道德經原文首句居然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種狀況是正常的,因為道德經原文就是如此!
望樓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