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民創制文字的目的首先就是為實現人與神或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文字乃是記錄語言的符號,而從人類早期文字的普遍特點分析,文字的創造則源於象形,這其實是人們建立起人與神對於文字字義具有***同的理解標準和認知內涵的基本條件。因此在我們有能力確鑿無誤地證認壹種文字體系之前,任何不具有書面語意義而獨立存在的符號,都無助於自我判明其是否具有記錄語言的功能;同時那些在結構上不能完整地體現依類象形特點的符號,也就無法證明它們是為表達某些相對復雜的概念而有意識地創制的作品。很明顯,這些書契資料並不足以表明它們的性質壹定屬於文字。從這壹意義上講,以殷商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體系無疑已是壹種相當成熟的文字,這種文字體系不僅單字的數量已非常可觀(1),而且普遍采用形聲字的造字方法,從而表明其必然經歷了漫長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所以,追溯甲骨文之前的古老漢字的起源,壹直成為學術界所關註的熱點問題。
殷墟發現的甲骨文的年代約當公元前13世紀至前11世紀的商代晚期,但這顯然不是這種文字的使用年代。按照甲骨文的傳統分期成果,被納入第壹期的殷王雖然包括盤庚、小辛、小乙、武丁兩代四王,但真正能夠確定為武丁以前的甲骨文資料卻數量極少,學者雖不遺余力地對這壹問題進行探索(2),但所提出的為數不多的若幹資料,對其時代的判斷迄今仍難取得***識。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武丁以前沒有文字,新資料的出土和研究方法的創新都可能使舊有的認識大為改變,history of wholesale clothing。
早於殷墟時期的商代甲骨文雖然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後就陸續在鄭州二裏崗等遺址有零星發現(3),而且屬於武丁以前的銅器銘文與陶器文字也基本可以得到證實(4),但河南鄭州小雙橋商代中期遺址陶器上發現的朱書文字顯然對於追溯漢字的來源更有意義。這些文字或壹字獨書,或數字並存,可辨識的有“尹”、“天”、“?”等文字(圖壹),時代約屬公元前15世紀(5),這些文字不僅與甲骨文明確屬於同壹個體系,而且其時代也較殷墟甲骨文更早。
小雙橋的朱書文字並非最原始的漢字當然可以肯定,約屬公元前二十壹世紀的陶寺文化陶背壺上已發現有朱書的“文□”二字(圖二)(6),也與甲骨文屬於同壹體系的文字。“文□”的含義似乎與禹名“文命”有關(7),這意味著以商代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系統事實上是在繼承夏代文字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8),these latest Handbags,這壹事實可以通過殷墟到陶寺文化的相關文字資料清晰地追溯出來。
誠然,目前的考古資料尚不足以為我們尋找夏代文字的淵源提供依據,盡管漢字起源於象形的事實曾使學者認為仰韶文化的彩陶圖像有可能體現著早期漢字的原始形態(9),但依類象形的造字方法卻並不僅僅為漢字所獨有(10)。當然,如果從文化地理和考古學文化面貌等因素作為壹種文字形成的文化背景的角度加以分析,這種比較仍然具有積極的價值。
與夏代文字同時並存的另壹種文字顯然不屬於漢字的系統,其中的壹件重要物證就是發現於山東鄒平丁公遺址的屬於龍山時代的陶文(11)。陶文以利器刻於大平底盆上,尚存11字(圖三),時代約為公元前二十壹世紀。
由於丁公陶文的字形結構明顯區別於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體系,而與古彜文絕多相同,因而屬於古彜文(12)。對其文字的釋讀,我們曾有詳盡的討論(13)。11字自上而下,自右至左漢譯為:“魅蔔,阿普瀆祈,告。吉長,百雞拐爪……。”性質為招祖護佑,驅邪求吉的蔔辭。其中“魅蔔”意即蔔魅(14),“魅”為占蔔對象,意即為惡鬼諸邪而蔔。“阿普瀆祈”意即祈求阿普瀆,“阿普瀆”為洪水後的彜族始祖。“告”為祭名。“吉長”意即長吉,猶殷蔔辭所言之“引吉”。“百雞拐爪”意為以雞骨蔔卦,屬彜人傳統的占蔔形式。陶文反映了彜族百解祭中禳病除邪的祭儀。
彜族自稱ni ,為古稱,漢譯為“夷”,字與古彜文“人”字同源,“人”為本字,“夷”為後起字。而且古彜文“人”字本又為彜族始祖之名,所以彜族的族名實際來源於始祖之名,即彜人以其始祖之名作為族稱(15)。將這壹事實與甲骨文所反映的殷夷爭勝的史實對觀,顯然有助於我們梳理夷史的源流。殷人以其時位居海岱地區的方伯稱為“人方”,這與夷人的族稱及所居地望恰好密合。這些事實不僅印證了丁公陶文屬於古彜文的文字體系,而且直接涉及到對於新石器時代乃至商周時期分布或部分地分布於海岱地區的先民族屬的認識。
我們曾經通過對新石器時代先民創造的壹種特殊八角圖形的研究,討論了自內蒙古東部以至山東、江蘇、湖南和江西地區分布的小河沿文化、大汶口文化、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良渚文化和大溪文化之間的文化聯系(16),這個經東北而歷長江中下遊的廣大地區,曾被學者稱為“邊地半月形文化傳播帶”(17),其文化面貌確實表現出與西部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原始文化的極大不同,這些文化正是孕育出獨立於夏文字之外的彜文字的文化母體(18)。
當我們以太行山為界而將分布於東西兩域的考古學文化加以對比的時候,它們之間所表現出的宏觀差異相信會被每壹個人所認同,這種文化差異如果與不同的族屬聯系起來考慮顯然更有意義,而不同文化的形成應該正奠定了夷夏兩種不同文字創造和產生的沃土。很明顯,假如我們還沒有理由將夷、夏兩種文化的起源年代追溯得更早的話,那麽至少到新石器時代晚期,以夷夏東西的古史觀去重建這壹時期的歷史應是謹慎和客觀的做法(19),同時,這種觀念必然關系到我們對相關考古學文化出土的文字的解讀方法的思考。當然,對於這樣壹個重要問題的闡釋,新的古彜文資料的發現和文字釋讀成果的積累都是至關重要的。
河南舞陽賈湖新石器時代遺存是壹支距今9000-7800年的原始文化,雖然其陶器特征與裴李崗文化十分接近,但占蔔用龜及獐牙隨葬的風俗卻與大汶口文化及薛家崗文化相似,至於其稻作農業,則更與江淮流域的新石器文化相壹致,卻不見於黃河流域,足見其與東方夷文化的密切聯系。值得註意的是,在賈湖遺址出土的三件龜甲上分別發現契刻的三個文字,其中壹件完整龜腹甲(M344?18)上的文字作“ ”形(圖四)(20),與殷商甲骨文的“目”字相似。這個字形不僅已具有了完整的象形結構,而且在數千年後的良渚文化遺物上也曾出現,這種存在於異時異地但結構卻壹成不變的符號已經顯示了其所具有的超時空和超方言的定型文字的特征,應該可以區別於簡單的記事符號。但問題是,如果我們以甲骨文為標準而判讀此字就是“目”字,盡管在字形上並不存在太大的問題,但古人緣何獨以“目”字契刻於占蔔的龜甲,其用意卻似乎難以解釋。況且類似的文字還見於良渚文化的玉璧之上(圖五)(21),而玉璧作為禮天之器,契刻“目”字更於理難通。然而當我們用古彜文作為研釋標準解讀這個文字的時候,疑問便可迎刃而解。因為古彜文“吉”字與賈湖龜甲上的目形文字形構完全壹致,字讀為v,與漢字“目”的古音極為接近,證明古彜文“吉”字的造字本義即取眼目之象形文,用為吉兇之吉,而“吉”字契刻於用於占蔔的龜甲和祭天的玉璧,甚合情理。故據古彜文,將賈湖龜甲和良渚文化玉璧上的契刻文字釋為“吉”,意義暢達。
江蘇海安青墩良渚文化遺址出土陶罐外腹刻有四個符號(22),其中居左的特殊八角圖像乃八卦與九宮的象征,彜語稱述八卦即為八角,有關問題我們已有詳細討論(23)。而八角圖像的右側則有三個文字(圖六),其中第壹字象斧鉞之形,此字最早見於大汶口文化陶尊(圖七)(24),而晚可見於戰國巴蜀文化銅盆(25),字形結構壹脈相承。相同字形的文字於古彜文讀為ndzo ,意為領袖。這當然為我們提供了討論其造字本義的機會,因為甲骨文的“王”字來源於作為王權象征的斧鉞儀仗的形象(26),而古彜文表示領袖或首領的文字竟也恰好再現了這壹特點。此字見於大汶口文化陶尊,似乎又與鄭州小雙橋陶器上獨書“尹”字的寓意相同,因為甲骨文“尹”字的意義有時正可以理解為“君”(27)。毫無疑問,夷夏兩種王字取形的***同來源不僅反映了不同民族對於權力象征的***同認識,而且反映了兩種文化的密切聯系。事實上,假如古彜文的領袖或首領可以與漢字的“王”具有相同的含義的話,那麽它將有助於我們思考中國早期文明中由“帝”到“王”的政治轉變的歷史。
運用古彜文解讀上述文字資料,在使文字本身得到圓滿解釋的同時,更可使文字與其載體之間的關系得到合理的說明。這充分證明了以丁公陶文為代表的彜文字體系是與夏文字同時***存的古老文字(28)。
在東方的彜文字與西方的夏文字流行的同時,夷夏地區普遍存在著壹種用於記事的簡單符號。這些符號基本上都契刻於陶器之上,而且壹件陶器往往也只刻有壹個符號。陶符的數量比之我們有機會討論的早期文字資料豐富得多,從而成為學者長期以來探索中國文字起源,準確地說是探索漢字起源的基本材料,並認為這些刻劃符號乃是文字起源階段所產生的簡單文字,或者中國原始文字的孑遺(29),甚至由此提出漢字源於指事與象形的“二元”論點(30),事實上,這類陶符在形構上既與夏文字大別,也與彜文字不同,而在流行的時間上,則自新石器時代開始,壹直延續到漢字已經廣泛使用的戰國時代。陶符與漢字***存的現象足以說明,這類長期被學者懷疑為文字的陶符其實與漢字存在著嚴格的區別,至於其與古彜文的關系,則也尚待研究。學者或將此類早期陶符與陶文加以區分,並指出其非屬漢字的性質(31),乃真知灼見。
正像考古學研究必須首先區分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壹樣,對於中國文字起源的研究也不可能將文字與其所屬的文化相割裂。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可能反映了古代族群的多樣性,這實際決定了文字起源的多源性。考古學證據顯示,三代及其以前尚未形成華夏壹統的政治格局,這意味著人們長期習慣於利用殷商甲骨文作為解讀早期文字的唯壹手段的做法需要重新檢討,因為這無異於承認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文字體系乃是早期社會通行的唯壹文字。顯然,山東丁公龍山時代陶文的發現已使我們認識到在對待文字起源的問題時不能如此簡單,中國文字的起源研究能否擺脫“大壹統”觀念的束縛,則是我們必須慎重思考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只有跳出漢字壹統的傳統窠臼,將可供研究文字起源的原始史料置於不同考古學文化的背景之下加以討論,才可能獲得客觀的結論。而丁公陶文的出土則為中國文字的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契機,這不僅因為陶文成組出現,從而明確顯示出其所具有的記錄語言的功能,這當然與大量獨立契刻於陶器上的符號形成了本質的區別,同時更為重要的是,陶文的形構完全不同於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體系,這意味著如果我們可以正確地解讀這種文字,那麽我們就有可能對中國早期文字的發展狀況獲得新的認識,進而建立起與已知的甲骨文體系或同或異的有關文字起源的研判標準,並尋找到正確的研究方法。
我們曾經指出,陶寺文化的朱書文字明確顯示了其與商代甲骨文屬於同壹體系的文字,因此它無疑應是以商代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的直接祖先。而山西陶寺文化文字與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並存的事實,則已明確證明了中國文字的起源至少具有兩個獨立的系統(巴蜀文字可能屬於另壹新的系統),即以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為代表的東方夷(彜)文字系統和以山西陶寺文化文字為代表的西方夏文字系統。其後殷承夏制,周承殷制,夏文字隨著夏、商、周三代政治勢力的強大,逐漸成為華夏民族的正統文字而得到了強勁的發展。而彜族文化則隨著商周民族對於東夷、淮夷、南淮夷、南夷的不斷打擊,或融合,或南徙,使其文字最終成為偏守壹隅的彜民族使用的文字而得以流傳。這些事實清楚地表明,統治者在實現其政治擴張和王權統壹的理想的過程中,文字充當了最主要的文治教化的工具。
註 釋:
(1)據學者最新統計,甲骨文單字的數量近4100個,如計異體字,則逾6000個。見沈建華、曹錦炎:《新編甲骨文字形總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
(2)胡厚宣:《甲骨續存?序》,群聯出版社,1955年;劉壹曼、郭振錄、溫明榮:《考古發掘與蔔辭斷代》,《考古》1986年第6期;彭裕商:《殷墟甲骨斷代》,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曹定雲:《殷墟田野發掘與蔔辭斷代》,《考古學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1998年-1999年安陽洹北商城花園莊東地發掘報告》,《考古學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
(3)河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隊:《鄭州二裏岡》,第38頁,圖版拾陸,6,科學出版社,1959年;裴明相:《略談鄭州商代前期的骨刻文字》,《全國商史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殷都學刊增刊,1985年;《鄭州商城考古新發現與研究》,中州古藉出版社,1993年。
(4)曹淑琴:《商代中期有銘銅器初探》,《考古》1988年第3期;劉壹曼:《殷墟陶文研究》,《慶祝蘇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論文集》,mans briefcase,文物出版社,1989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 所:《殷墟的發現與研究》,科學出版社,1994年。
(5)宋國定:《鄭州小雙橋遺址出土陶器上的朱書》,《文物》2003年第5期。
(6)《陶寺建築基址是否城址定論尚早》,《光明日報》2000年6月14日A3版;梁星彭:《陶寺遺址發現夯土遺存》,《中國文物報》2000年7月16日1版。
(7)馮時:《夏社考》,21世紀中國考古學與世界考古學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2000年8月,北京;收入《21世紀中國考古學與世界考古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
(8)馮時:《文字起源與夷夏東西》,《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訊》第3期,2002年。
(9)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李孝定:《中國文字的原始與演變》(上、下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45本第2分、第3分,1974年;《再論史前陶文和漢字的起源問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50本第3分,1979年。
(10)古彜文,納西文也源於象形。
(11)山東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山東鄒平丁公遺址第四、五次發掘簡報》,《考古》1993年第4期。
(12)馮時:《龍山時代陶文與古彜文》,《光明日報》1993年6月6日“文物與考古”,punk belt buckles。
(13)馮時:《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解讀》,《考古》1994年第1期。
(14)彜語語法只有賓語前置於動詞的壹種形式。下同。
(15)彜族傳統文獻始終自以“夷”為族稱。新中國建立之後,誤以“夷”有歧視之意,遂改為“彜”,但彜族對於族稱的這種改變至今仍存異議。
(16)馮時:《史前八角紋與上古天數觀》,《考古求知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中國天文考古學》第八章第二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
(17)童恩正:《試論我國從東北至西南的邊地半月形文化傳播帶》,《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
(18)馮時:《文字起源與彜夏東西》,《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研究中心通訊》第3期,2002年。
(19)傅斯年:《夷夏東西說》,《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下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外編,1935年。
(20)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陽賈湖》上冊,科學出版社,1999年。
(21)鄧淑蘋:《中國新石器時代玉器上的神秘符號》,《故宮學術季刊》第十卷第三期,1993年。
(22)張明華、王惠菊:《太湖地區新石器時代的陶文》,《考古》1990年第10期。
(23)馮時:《史前八角紋與上古天數觀》,《考古求知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中國天文考古學》第八章第二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
(24)高明:《古陶文?編》,中華書局,2004年。
(25)四川省文管會、雅安地區文管所、寶興縣文管所:《四川寶興漢塔山戰國土坑積石墓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99年第3期。
(26)林?:《說“王”》,《考古》1965年第6期。
(27)李學勤:《釋多君、多子》,《甲骨文與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28)有關古彜文資料的匯集研究,容另文討論。
(29)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於省吾:《關於古文字研究的若幹問題》,《考古》1973年第2期。
(30)楊建芳:《漢字起源二元說》,《中國語文研究》第三輯,香港中文大學,1981年。
(31)高明:《論陶符兼談漢字的起源》,《北京大學學報》198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