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簡策是中國早期的書籍形式之壹。在造紙技術發明以前,中國古代書籍主要是用墨寫在竹木簡上。人們將竹木劈成狹長的細條,經過刮削整治後在上面寫字,單獨的竹木片叫做“簡”,若幹簡編連起來就叫做“策” (亦寫作“冊”),這是現在稱 1本書為1冊書的起源。簡的書寫用毛筆和墨,古籍中有“漆書”之說,編繩有用皮編之說,在簡上寫錯的字要用刀削去,因此古人常以“刀筆”並提。
版牘是正規書籍形式之壹。在竹木簡盛行的同時,也用木版作為文字載體。未寫字的木版稱為“版”,寫了字的稱為“牘”。 1尺見方的牘,叫做“方”。《禮記》上說的“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指的就是不到百字的短文便寫在 1尺見方的版牘上。若是百字以上的長文,方牘容納不下,就要寫在簡策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