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於年代久遠,註解可能也讀不懂了,於是就有了註解“傳”的“疏”,也就是說疏是對傳的再解釋。
《論語註疏》是魏何晏註,宋邢昺疏。(儒學有兩種《論語正義》,壹是何晏著,壹是劉寶楠著)。
論語正義(何晏)
〖論語正義(何晏)〗二十卷。魏何晏(?-249)註,宋邢□(930-1010)疏。晏為三國魏著名玄學家,其生平事跡,詳見《淪語義疏》。□為北宋著名經學家,生平事跡詳見《孝經正義》。《論語》作為儒家經典之壹,歷來備受儒者所重。自三國魏何晏撰成《論語集解》後,為其作義疏者代不乏人。至梁,皇侃廣集眾說,以南學思想為宗,撰成《論語義疏》。為何註申說疏通。但書成成於六朝清談之世,所引各家大率以玄學為本,空言名理;皇疏己意亦多老、莊思想,又雜以佛道。故其義疏實際上已將孔子思想老子化;而對於《論語》中的名物制度,更是無暇顧及,不甚了了。有鑒於此,朝廷遂於鹹平二年(999),詔令邢□與杜鎬、舒雅、孫□、李慕清、崔□□等就何晏《集解》,改定皇侃《義疏》而為新疏,遂成此編。邢□諸人乃剪除皇氏《義疏》中的枝蔓之言,也即玄學之談,而稍繩之以義理;重點在於其說解名物制度。周中孚《鄭堂讀書記》評其:“章句訓詁名器事物之際甚詳,故能與何註並傳”,“其薈萃群言,創通大義,已為程、朱開其先路矣。”書成以後,由於邢疏義理及名物訓詁皆勝於皇疏,故邢疏出而皇疏漸微,在《論語》的註解中,宋學即將代替漢學及其支脈魏晉玄學,亦自邢疏開始,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所言:“漢學、宋學,茲其轉關。”並且,自此以後,何註邢疏便成為十三經中《論語》壹經的標準註疏,在經學發展史上占據著至為重要的地位。而實際上,皇疏與邢疏各有特點,皇疏以玄學為宗,保存了大量六朝以前的古註;邢疏則稍以義理為本,亦采錄了許多六朝以後的註釋,如果拋開門戶之見,二書價值並重,均為研究《論語》必備的參考著作。此書又被題作《論語註疏》或《論語註疏解經》,原本依何註皇疏作十卷,《十三經》匯刻本依《論語》篇數析為二十卷。除《四庫全書》、《四部備要》本外,尚有各種版本的《十三經註疏》本,其中最佳者,為1957年中華書局排印《重刊宋本十三經註疏附校勘記》本。
論語正義(劉寶楠)
〖論語正義(劉寶楠)〗二十四卷,清劉寶楠(1791壹1855)撰。寶楠字楚楨,號念樓,江蘇寶應人。道光進士,曾任直隸文安知縣。父臺拱長於考訂,尤深於聲韻文字之學,寶楠受家學而不堅持門戶,初治毛《詩》、鄭《禮》,後與同鄉劉文淇、梅植之、包慎言、柳興恩、陳立相約各治壹經,其專治《論語》。《清史稿·劉寶楠傳》稱其“病皇(侃)、邢(□)《疏》蕪陋,搜輯漢儒舊說,益以宋人長義及近世諸家”,仿照焦循《孟子正義》之體例,“先為長編,次乃薈萃而折衷之”,撰《論語正義》,後因官事繁忙,未能成書,交由其子恭冕續編終成。是書刻本卷壹至卷十七,卷下均題“寶應劉寶楠學”,卷十八至卷二十四,則署“恭冕述”;知前十七卷為親撰,後七卷為劉恭冕在長編的基礎上續撰。是書在對皇侃《疏》邢□《疏》、朱熹《集註》充分辨證基礎上,指正謬誤,兼采善說,對其他諸家的佳註,也時有甄采。對清人的註解考證,更是博取眾長,詳加引錄,主要有劉臺拱的《論語駢枝》、劉寶樹的《經義說略》、方觀旭的《論語偶記》、錢坫的論語後錄》、包慎言的《論語溫故錄》、焦循的《論語補疏》、劉逢祿的《論語述何》、宋翔鳳的《論語發微》、戴望的《論語註》、毛奇齡的《論語稽求篇》、《四書□言》、淩曙的《四書典故□》、周炳中的《四書典故辨正》、陳□的《論語古訓》、胡培□的《四書擡義》、翟灝的《四書考異》,江永的《鄉黨圖考》,黃式三的《論語後案》等,其不僅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且能在註釋中註重文字訓詁、史實考訂、闡發經義,尤其對典章制度、風俗禮節、歷史故事及人名、地名的註釋考證,更為詳備,對不能定論的異說,多兼收並蓄,待讀者鑒別。如對《為政篇》“舉直錯諸枉”句中的“錯”字,先引《經典釋文》:“錯,鄭本作措”。“再引《說文》:“措,置也”,再引漢《費鳳碑》“舉直措枉”為證,判明“錯”為假借字,“措”為正字,訓解頗為人確信。又如對《公冶長篇》“願車馬衣輕裘”句中的“輕”字,斷唐以前本無“輕”字,是宋人依《雍也篇》“衣輕裘”句誤加,並引阮元《校勘記》,列舉四條證據證之,考證有較大說服力。又如對《學而篇》“千乘之國”的解釋,馬融據《周禮》而說“千乘之國”的地域為三百壹十六裏有畸,包鹹據《王制》和《孟子》而說“千乘之國”即百裏之國,何曼《集解》則兩說並存,寶楠則征引大量先秦古籍和前人考證,證明包鹹的說法較為可信,解決了何晏的遺疑。書中如上舉之力證訓解,並不鮮見。其漢、魏古註輯錄甚多,而且對古註尚有疏解,極大豐富了《論語》註釋的內容,使這書出清人諸家《論語》註之上,至今仍為古今說解《淪語》之善本。卷二十四為何晏《論語序》,又附宋翔鳳輯鄭玄《論語序逸文》,也詳為疏解,據而可知《論語》壹書的演變過程。然其間也有註釋牽強的地方,加之考引過繁,使人有望而生畏之感。是書的最初刻本是同治五年刻本,後據以翻刻或排印本很多,壹九八二年中華書局《十三經清人註疏》新校點本最佳。
邢昺(932壹1010年)字叔明,北宋曹州濟陰(今山東菏澤)人。太平興國初年,擢九經及第。授大理評事、知泰州鹽城監。後召為國子監丞、國子博士,選為諸上府侍讀,義改任國子祭酒。鹹平二年(999)。任翰林侍讀學士,受詔與杜鎬、孫□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春秋傳》、《谷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諸經義疏。四年,書成,凡壹百六十五卷,命杭州刻板,頒行天下。後累官禮部尚書。□世為農家,深悉民事,故在東宮及內庭,侍上講《孝經》、《禮記》、《論語》、《書》、《易》、《詩》、《左氏傳》時,除據傳疏敷引外,多引時事為喻,以俚語說民疾苦,深受世人尊崇,譽為“□儒”。他繼何晏、皇侃之後,把玄學思想註人經學,恢復天的“自然”性質。反復強調,天本無心,豈能造元亨利貞之德;天本無心,也不能造元亨利貞之名。天本無體,也無言語之命。而“天道”,乃是自然而然之道,不是神意的表現。天所以能命,或是聖人以人事托之,如天之四德等;或是人感自然而生,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如賢愚、夭壽之類;或是天的自然功能,如利益庶物,四時之令遞行,百物依時而生,萬物資始等。這些皆不是“天意”的表現,不是“天”有意識安排。他雖然強調天的自然性質,但仍殘留著“神”的形象。認為人作善事天降百祥,作惡事天降百殃,順吉逆兇,這是天之命,故君子畏之。這也正是他認識上的矛盾之處。邢□主持整理七經疏義,是繼唐孔穎達撰修《五經正義》之後,統壹、熔鑄儒學的又壹壯舉。其中《谷梁傳》用東晉範寧註,《爾雅》用東晉郭璞註,《論語》用魏何晏註,梁皇侃疏,更進壹步使南學統壹了北學,也使玄學註人儒學。他吸收魏晉玄學思想,恢復了天的“自然”性質,初步改造了“天”的形象,而又力圖論述“天命”,成為二程以“理”說天的前階。主要著作有《爾雅註疏》、《論語正義》、《孝經正義》,均收入《十三經註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