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寇的意思是指13世紀到16世紀左右侵略朝鮮、中國沿海各地和南洋的日本海盜集團的泛稱。
倭寇的介紹:
倭寇,是指13世紀到16世紀左右侵略朝鮮、中國沿海各地和南洋的日本海盜集團的泛稱,除沿海劫掠以外主要從事中日走私貿易,因中國古籍稱日本為倭國,故稱倭寇。
倭寇初時僅為九州沿海壹帶的名主、莊官等階層及失業人民,14世紀初,日本進入南北朝分裂時期,在長期戰亂中失敗的南朝封建主組織武士劫掠中國與朝鮮沿海地區。晚清時期,在光緒皇帝的上諭中,大量使用“倭寇”指稱日軍,衍生出倭軍、倭兵、倭炮、倭廷等詞。
活動地區:
倭寇的根據地包括沖繩和臺灣、壹岐、平戶島、五島列島,以及中國、朝鮮半島的沿海島嶼、種子島、海南島等地。
朝鮮半島南部最早受到來自日本對馬、壹岐以及九州松浦半島地區的倭寇侵擾之苦。據史料記載,早在高麗貞祐十年,倭寇就開始侵犯高麗金州。接著,倭寇又於貞祐十二年、貞祐十三年連年騷擾金州和熊神。受倭寇侵掠範圍,則包括慶尚道、全羅道、楊廣道、西海道等沿海地區。
影響:
倭患不僅使沿海地區城鎮衰敗,其他地區的丁壯亦因運送糧襪,而停耕廢織,稼稽失時,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到莫大的損失。
自嘉靖三十壹年開始到嘉靖四十三年基本結束的嘉靖倭亂,對東南沿海諸如浙江、江蘇、福建以及廣東等地造成毀滅性破壞,倭寇破浙東、杭、嘉、湖、蘇、松、常、鎮、淮、揚至南通,州諸沿江郡縣不下數百處,殺傷人民百余萬。守土以喪地被逮,總師以失律受誅者無數。
倭寇所過之處,村市蕩為邱墟,廬室為之壹空。明政府為平息倭亂也付出了慘重代價,10年間明政府頻繁換將,僅參將以下武職而戰死的就達107人,軍民之死,軍需之費,不可勝紀,天下騷動,東南髓膏竭矣。
倭亂更引起了民眾群體性心理恐慌,地方行政長官更是畏倭如虎,倭亂時期倭寇的強悍戰力和武器精良也使得明軍在其攻擊面前不堪壹擊,屢戰屢敗,不僅助長了倭寇戰勝明軍的信心,而且進壹步強化了倭亂時期明朝民眾的恐慌心理。倭寇集團的侵擾同時也給琉球使團的來華和在華活動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