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循化地區是中國撒拉族主要聚居地,元朝時稱積石州。《循化誌》卷五記載撒拉族土司“始祖韓寶,舊名神寶,系前元達魯花赤。”
①這裏“前元”是指元朝,而“達魯花赤”是何官職、職位多高?《元史·百官誌》卷八十七記載:“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壹員,元帥壹員,同知壹員,知事壹員,脫脫禾孫壹員。”
②積石州即今青海循化地區,這裏的“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又是何官職,職位多高?我們首先從積石州在元朝的隸屬探討問題。
從蒙古史和元史史料來看,青海、甘肅的藏族聚居區被稱作脫思麻或朵思麻。成吉思汗滅西夏時(1227),就攻取了朵思麻地區的西寧、積石等州。《元史·太祖本紀》記載:“(太祖)二十二年(1227)丁亥春,帝留兵攻西夏王城,自率師渡河,攻積石州。”
③元世祖初年(1260),設立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又稱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治河州(今甘肅臨夏),歸宣政院統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下有朵思麻路軍民萬戶府、西夏中興河州等處軍民總管府、禮店文州蒙古漢軍西番軍民元帥府、松潘、宕、疊、威、茂州等處軍民安撫司(後改宣撫司)等官衙。其轄境包括今青海黃河以南、黃河源以東的藏族地區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西部、四川阿壩州的北部地區。
④積石州隸屬系統按元制定格如下:
宣 脫思麻路
宣 慰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河州路
政→ 司→{積石州
院 都 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
元帥 烏思藏納裏速古魯孫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
宣政院是元朝政府掌管全國佛教事務並統轄吐蕃地區的中央機構,於至元元年(1264)設立,統領吐蕃各宣慰司軍民財糧,責任重大,官職從壹品。宣政院官員為元朝四個獨立的任官系統之壹,宣慰使司都元帥至萬戶等各級官員多以當地僧俗首領擔任,由帝師或宣政院薦舉,朝廷授職,達魯花赤由宣政院選僧俗首領擔任。
“達魯花赤”是蒙古和元朝官名,蒙古語darugaci鎮守者的音譯,為所在地方、軍隊和官衙的最大監治長官。蒙古貴族征服許多其它民族和國家後無力單獨進行統治,便委托當地統治階級人物治理,派出達魯花赤監治,職位高於當地官員,掌握最後裁定的權力,用來保障蒙古大汗和貴族的統治。早在成吉思汗時期,就有這壹官職,《元史·太祖本紀》雲:“遂定西域諸城,置達魯花赤於各城監治之。”
⑤諸王分地最初由大汗管轄,通過特任的地方長官達魯花赤實行統治,諸王只從這些土地享用歲收,而自己卻無權征收賦稅,他們也只能獲得大汗設置的達魯花赤直接處理收入的壹部分。達魯花赤管理戶籍,收支賦稅,簽發兵丁,權力極大。元朝建立以後,路、府、州、縣和隸事司等各級地方政府都設置達魯花赤,雖然職位與路總管、府州縣令尹相同,但實權大於這些官員。在蒙古軍和蒙古探馬赤軍壹般不設達魯花赤,其他各族軍隊除特殊情況外,都在元帥府、萬戶府、千戶所設達魯花赤,以監軍務,職位與元帥、萬戶、千戶相同。元代達魯花赤職位最高達正二品(大都、上都達魯花赤,後降為正三品),職位最低的是路府治所的隸事司達魯花赤,正八品。在各級地方行政機構和許多管軍機構中達魯花赤壹職壹般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擔任,以此保障蒙古貴族對全國行政、軍事系統實行嚴密監控和最後裁決的權力。宣政院由於職能的特殊性,用人自成系統,朝廷授職。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根據《元史·百官誌》卷八十七記載: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脫思麻路軍民萬戶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壹員。在朵思麻路、河州路及其邊緣地區,元政府設立的軍政機構有;洮州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壹員,元帥二員,知事壹員;十八族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壹員,元帥壹員,同知壹員,知事壹員;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壹員,元帥壹員,同知壹員,知事壹員,脫脫禾孫壹員。
⑥因洮州、十八族、積石州元帥府都是同壹品秩軍政機構,由此史料可知積石州元帥府秩從三品。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壹員,系指撒拉族首領所受封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從三品之職。由於元朝政府在吐蕃地區派駐鎮戍軍,有的駐軍元帥府等機構兼管吐蕃軍民,集軍政大權為壹體,《元史紀事本未》卷十八記載:“帥臣以下,亦僧俗並用,軍民盡屬管理o”
⑦積石州元帥府就屬此例,兼管積石州軍民。而有的文章論著把《元史·百官誌》卷八十七所載“撒刺田地裏管民官壹員”
⑧與撒拉族始祖在元朝受封“達魯花赤”壹職相提並論,這是不正確的。《元史》所言“撒刺田地裏管民官壹員”是指烏思藏納裏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所轄官員,撒拉族始祖首領受封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壹職相去甚遠,史料引用牽強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