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書被稱為經典,也叫文獻,有文獻、檔案、書籍三層含義。隨著時間的推移,編年史檔案被整理出來供人閱讀,達到傳播知識和經驗的目的,形成壹本書。書的內容日益增多,載體趨於多樣化。
“古”是相對於“今”而言的,沒有現代印刷技術印刷的書籍都可以稱為古籍。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刻字來記錄知識和傳播思想時,書籍就開始出現了。在中國古籍編纂史上,提出書籍必須具備以下六個組成部分:
知識信息;
寫作的方式;
文本;
材料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
綁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