嗩吶:俗稱“喇叭”。在我國各地廣泛流傳的民間樂器。發音高亢、嘹亮,過去多在民間的吹歌會、秧歌會、鼓樂班和地方曲藝、戲曲的伴奏中應用。經過不斷發展,豐富了演奏技巧,提高了表現力,已成為壹件具有特色的獨奏樂器,並用於民族樂隊合奏或戲曲、歌舞伴奏。
最初的嗩吶是流傳於波斯、阿拉伯壹帶的樂器,就連嗩吶這個名稱,也是古代波斯諾Surnā的音譯。嗩吶大約在公元三世紀在中國出現,新疆拜城克孜爾石窟第38窟中的伎樂壁畫已有吹奏嗩吶形象。在700多年前的金、元時代,傳到我國中原地區。
到了明代,古籍中始有嗩吶的記載:
明代正德年間(1506~1521)嗩吶已在我國普遍應用。明代武將戚繼光(1527~1587)曾把嗩吶用於軍樂之中。在他《紀效新書·武備誌》中說:”凡掌號笛,即是吹嗩吶。”
較詳細的記載見於明王圻編《三才圖會》(1607年刊): 嗩吶,其制如喇叭,七孔;首尾以銅為之,管則用木。不知起於何代,當軍中之樂也。今民間多用之。”
明朝王磐《朝天子.詠喇叭》則是描述嗩吶最好的文章:“喇叭,嗩哪,曲兒小,腔兒大。來往官船亂如麻,全仗妳擡身價。軍聽了軍愁,民聽了民怕,哪裏去辨仕麽真***假?眼見得吹翻了這家,吹傷了那家,只吹得水盡鵝飛罷。”
明代後期,嗩吶已在戲曲音樂中占有重要地位,用以伴奏唱腔、吹奏過場曲牌。而在以戲曲音樂為基礎的民間器樂中,嗩吶也成為離不開的樂器。
到了清代,嗩吶稱為“蘇爾奈”,被編進宮廷的《回部樂》中。今天嗩吶已成為我國各族人民使用頗廣的樂器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