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6年,吳三桂在衡陽稱帝,國號周。衡陽被稱為應天府(國家首都)。
1852年,曾國藩和彭玉麟在衡州創建湘軍。1854年,從衡州出發,探索太平天國。
民國元年(1912),5438+0年6月,廢除府、州、村道縣,廢除衡州府、永州府、郴州府、桂陽府建制。恒歸道直屬衡州、永州、郴州、桂陽四州24縣管轄,恒歸道設觀察員。
民國3年(1914),6月2日,衡永陳貴路改為衡陽路,湖南分為衡陽、湘江、陳語安、武陵四路。其管轄範圍與清代的衡永陳貴路、常寶路、陳語安永靖路、嶽昌裏路基本相同,直接管轄75個縣和衡陽路。民國5年(1916),常德路被削,所轄各縣劃歸陳語安路。全省3條路,還有75個縣。
民國11 (1922)年,全國廢除道統,設立行政監察區。衡陽為第二行政監察區,專員駐衡陽,轄衡陽、衡山、常寧、耒陽、攸縣、安仁、陵縣、茶陵。
民國二十六年(1937)抗日戰爭爆發後,隨著國民政府政治、經濟、文化重心西移,衡陽經濟社會迅速發展,不僅成為南方的交通中心,也成為大後方最重要的物資集散地和工商業中心。
民國30年(1941年),湖南省政府決定將衡陽市設為衡陽縣的東華、雁峰、西湖、石鼓、江東五鎮和郊區的廣福、祁剛、棉湖三鄉,直轄於湖南省政府,衡陽縣行政公署留在市內。
31(1942)1年,國民政府建立衡陽,屬省轄。
民國32年(1943),衡陽為國民政府第二大工商業城市。
1952年,湖南省政府撤銷衡陽區、郴州區、零陵區,成立湘南行政公署,設在衡陽市。原衡陽地區屬衡陽、衡南、衡山、耒陽、安仁、陵縣、常寧等7縣,原郴州地區屬郴縣、永興、資興、桂東、汝城、宜章、臨武、藍山、嘉禾、桂陽等10縣,原零陵地區屬零陵、東安(在白)湘南行政公署轄1市(地級衡陽市)26縣,其轄區(除 湘潭縣升格後劃歸湘潭地區,株洲鎮升格後劃歸株洲市)與清代永成陳貴路、民國衡陽路相同。
1983年7月,衡陽地區與衡陽市合並,實行新的市管縣體制。衡陽市下轄衡陽、衡南、衡山、衡東、常寧、耒陽、啟東等7個縣和石鼓區、雁峰區、珠暉區、蒸湘區、南嶽區等5個縣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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