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正常程序:
1,證明寺廟所在的當地土地,給村委會蓋章。
2.當地寺廟和居士團體應向市級佛教協會提交壹份報告。請批示並蓋章。
3,要有寺廟規劃設計,這就需要專業的設計師來設計,包括每棟建築的單體結構,建築設計。
4、持當地居士團人員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報到須知。
5、去宗教局統戰部請示。
6.具體可行性報告。這是壹個具體的計劃,需要寫得很好,這需要有好文筆的人來寫,很多人。
7.找當地市級的XX部門,好像是記錄當地文化、古籍、歷史的部門。在市政府裏,找到這座古廟的歷史,抄下來,將來寫在報告裏。
8.方丈家訓及戶口本復印件。
異常程序:
1,土地局局長,稅務局局長,公安局局長,市長,副市長,公安局政委,宗教局局長,佛教協會會長等。這些強有力的領導人,他們說話了,以上都不是東西。各部門自己給妳辦。
2,如果妳不認識上面的領導,那麽錢會開路。
註意:佛協所在的寺廟,關系壹定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