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明永樂五年至永樂七年(公元1407—1409年)。永樂五年九月十三日,在鄭和回國十幾天後,就第二次下西洋了。主要訪問了占城、爪哇、暹羅(今泰國)、滿剌加、南巫裏、加異勒(今印度南端)、錫蘭、柯枝(今印度西南岸柯欽壹帶)、古裏等國。於永樂七年夏七八月間回國。鄭和專程到錫蘭,對錫蘭山佛寺進行布施,並立碑為文,以垂永久。碑文中記有“謹以金銀織金、紡絲寶幡、香爐花瓶、表裏燈燭等物,布施佛寺以充供養,惟世尊鑒之”。此碑於1911年在錫蘭島的迦裏鎮被發現,現保存於錫蘭博物館中,是用漢文、泰米爾文及波斯文所刻,今漢文尚存,是中斯兩國友好關系史上的珍貴文物,也是斯裏蘭卡的國寶。
第三次:明永樂七年至永樂九年(公元1409—1411年)。永樂七年九月(公元 1409年10月)“命正使太監鄭和、王景弘等統領官兵二萬七千余人,駕駛海舶四十八號,往諸番國開讀賞賜。”(費信《星槎勝覽》)此次仍由劉家港啟航,至福建開洋。所歷國家“……太監鄭和賫敕使古裏、滿剌加、蘇門答剌(臘)、阿魯(今蘇門答臘島中西部)、加異勒、爪哇、暹羅、占城、柯枝、阿撥把丹(今印度的阿麥達巴丹)、小柯(葛)蘭、南巫裏、甘把裏(今印度西部坎貝壹帶)諸國,賜其王錦綺紗羅。”(《明實錄》卷八三)永樂九年六月六日(公元1411年7月6日)鄭和還京。鄭和壹下西洋時,曾至錫蘭山,其王“亞烈苦奈兒侮慢不敬,欲害和,和覺而去。亞烈苦奈兒又不揖睦鄰國,屢邀劫其來往使臣,諸番皆苦之。”(《明實錄》卷壹壹六)這次鄭和回國途中特去訪問錫蘭,他又發兵五萬劫鄭和船只。鄭和臨危不懼,率兵2000抄其後路,生擒亞烈苦奈兒並家屬頭目。回國後,獻俘於朝。群臣主張殺之,成祖為維護兩國人民間傳統友誼,“憫其愚無知”,命釋放,給以衣食,令再立其國中賢者為王。海外聞之,無不感服,而鄭和“有智略知兵習戰”,遇大險,能鎮定自若,迅速決定克敵制勝之策,具有大將風度。
第四次:明永樂十壹年至永樂十三年(公元1413—1415年)。鄭和前三次出使都是在東南亞和南亞壹帶航行,行至古裏而返航。近鄰各國友好來往加強了。而成祖以“遠者猶未賓服”(《明史·忽魯謨斯傳》),所以再命鄭和遠航至阿拉伯-波斯灣、紅海、東非海岸壹帶。“遣太監鄭和等賫敕往賜滿剌加、爪哇、占城、蘇門答剌、阿魯、柯枝、古裏、南渤利、彭亨(今馬來西亞彭京河口)、急蘭丹(今馬來西亞哥打巴魯)、加異勒、忽魯謨斯(今霍爾木茲海峽格什姆島)、比剌(蔔喇哇)、溜山(馬爾代夫群島)、孫剌(似今莫桑比克的索法拉)諸國王錦綺紗羅絹等物有差。”(《明實錄》卷壹三四)此次出使,鄭和曾親至西安羊市大清真寺聘識回文者哈三充通譯,還有馬歡也任通譯同行。據馬歡所著《瀛涯勝覽》雲:此行有寶船63艘,大者長44丈,闊18丈,中者長37丈、闊15丈。***27670人,規模仍然很大。永樂十壹年十月(公元1413年)出航,永樂十三年七月八日(公元1415年8月 12日)回國。
第五次:明永樂十五年至永樂十七年(公元1417—1419年)。永樂十五年五月十六日出航。到占城、爪哇、滿剌加、錫蘭、柯枝、古裏、阿丹(今亞丁灣西北岸壹帶)、剌撒(今也門民主***和國亞丁附近)、木骨都束(今摩加迪沙)、麻林(今肯尼亞的馬林迪)、蔔剌哇、忽魯謨斯、蘇祿、彭亨、沙裏灣泥等地。永樂十七年七月十七日(公元 1419年 8月 8日)回國內。
這次出訪,滿剌加、古裏、爪哇、占城、錫蘭、溜山、麻林等19國都遣使朝貢,辭還,命鄭和等與其偕往,賜各國國王錦綺紗羅彩絹等物。應柯枝國王可亦裏之請,賜其印誥並封其國之山為鎮國山,明成祖並親制碑文賜之,以誌友好。
第六次:明永樂十九年至永樂二十年(公元1421—1422年)。第六次下西洋的主要任務是送忽魯謨斯等16國使臣返國。永樂十九年正月三十日(公元1421年3月3日)復遣“鄭和等賫敕及錦綺紗羅綾絹等物賜諸國王”,與 16國使者偕行。這次所到之處有占城、暹羅、滿剌加、榜葛蘭(孟加拉)、錫蘭、古裏、阿丹(阿拉伯半島)、佐法兒、剌撒、溜山、柯枝、木骨都束、蔔剌哇等地。所到國家很多,多是分■(分批、分隊之意)而行。永樂二十年(公元 1422年)八月十八日返還。
第七次:明宣德六年至宣德八年(公元1431—1433年)。明宣宗宣德六年閏十二月,此時明成祖及仁宗已逝,鄭和年已60歲,仍率27550人的船隊遠航。“凡所歷忽魯謨斯、錫蘭山、古裏、滿剌加、柯枝、蔔剌哇、木骨都束、喃勃利、蘇門答臘、剌撒、溜山、阿魯、甘把裏、阿丹、佐法兒、竹步(索馬裏)、加異勒等二十國及舊港宣慰司,其君長皆賜采幣有差。”(《宣德實錄》卷六七)鄭和船隊於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忽魯謨斯,於宣德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開船回洋,行二十三日,三月十壹日到古裏,二十日大■(大批、大隊)船回洋。鄭和就在此歸途中病故,遺體由隨船官兵運載回國,葬於南京中華門外牛首山下。現此墓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