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二,又稱順治單字寫法,是繼順治壹之後的第二種順治錢形,始鑄於順治二,止鑄於順治九(1645―1653)。其形式與唐代會昌園相似:錢背用單個漢字書寫(包括戴、戴右、戴左)。據記載,順治年間,全國先後有二十三個錢局,但從現存的順治錢局來看,只有十九個局,分別是工、戶、薊、宣、雲、延、原、通、陽、河、臨、東、浙、寧、昌、府、京、項、新* * *。而陜西省局所鑄“陜”字、江西省局所鑄“江”字、廣東省局所鑄“廣”字、湖廣雲陽府、常德府所鑄順治幣,在古籍中卻找不到,成為我國錢幣發展史上壹個令人費解的謎!
順治記字體是順治五體中最復雜的壹類,其中品種最多、存世數量最多的是戶部寶泉局鑄的順治背對戶錢。“遊虎”的書法也是五花八門,被其他背單字的鑄幣局廣泛借鑒。甚至到了後來的順治壹分錢,很多錢幣局都借用順治的“有虎”書法,影響深遠,意義重大。這壹現象也從壹個側面反映出,戶部寶泉局無疑是整個清朝造幣體系中的核心和主導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