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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第壹次結婚的夫妻稱為{結發夫妻}?

在我國古代,不論男女都要蓄留長發。那時男子到二十歲時要行“冠禮”,即把頭發盤成發髻,叫做“結發”,再戴上冠(帽子),表示成年了。所以,男子二十歲也稱“弱冠”。女子到十五歲行“笄簪子禮”,即把頭發盤成發髻,再插上簪子,表示長大成人了。所以女子十五歲也叫“及笄”。可見“結發”壹詞原指男女年輕的時候。當女子訂婚後,即用絲纓束住發辮,表示她已經有了對象,到成婚的當夜,由新郎解下。古籍《儀禮·土昏禮》中記載:“主人入室,親脫婦之纓。”又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中記載:“凡娶婦,男女對拜畢,就床,男左女右,留少頭發,二家出匹緞、釵子、木梳、頭須之類,謂之合髻”。此種禮儀是結發的變種,盛行於唐、宋以後。新婚夫婦,在飲交杯酒前各剪下壹綹頭發,綰在壹起表示同心。後來,人們就稱首次結婚為“結發夫妻”,即元配夫妻,若再婚,男方稱續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