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出版或稱發表,是指將作品通過任何方式公之於眾的壹種行為。在大多數國家,作品壹經完成,不論是否出版,即享有著作權。作品獲得國際標準書號並經過壹定資質的出版機構印刷成書籍稱為出版物;出版物內容以數碼形式呈現的稱之為電子出版物或叫做電子書。以出版為主的生產或者產業領域稱為出版業。擁有大量復制或同等規模的傳播力的公開發表都統稱之為出版。
我國出版資格職業資格考試關於出版的概念為:出版是指編輯、復制作品並向公眾發行的活動。作品是出版的前提,編輯、復制是手段,向公眾發行是目的。
據考證,出版壹詞在中國出現於近代。出版與印刷術的發明密切相關,壹般來說,先有印刷術後有出版。所謂版,在中國古代,是指上面刻有文字或圖形以供印刷的木片的稱謂。用雕版印刷的書籍,稱雕版書。
中國早在五代時就有刻印板、鏤板,宋代有開板、刻板、雕版(板與版在古代意通)等詞,但未曾出現出版壹詞。有的學者認為,出版壹詞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從日本傳入的。日本在18世紀50年代已出現了出版壹詞。今用出版壹詞,通常是指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軟件等的編輯(制作)、印刷(復錄)和傳播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