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
四十不惑
五十知名
六十花甲(耳瞬)
七十古稀(從心所欲)
八十耄耋
壹百期頤
古代年齡稱謂知識介紹
自古以來,我國對嬰、幼、少、青、壯、中、老各個年齡的稱謂,真可說是名目繁多,雅致有趣。
不滿周歲——繈褓 2~3歲——孩提
女孩7歲——髫年 男孩8歲——齠年
幼年泛稱——總角 10歲以下——黃口
13~15歲——舞勺之年 15~20歲——舞象之年
12歲(女)——金釵之年 20歲(男)——弱冠
13歲(女)——豆蔻年華
15歲(女)——及笄之年
16歲(女)——破瓜年華、碧玉年華
20歲(女)——桃李年華
24歲(女)花信年華
至出嫁——梅之年
至30歲(女)——半老徐娘
30歲(男)——而立之年
40歲(男)——不惑之年、強壯之年
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
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
80歲——杖朝之年
80~90歲——耄耋之年
90歲鮐背之年
100歲——期頤
古代年歲的別稱
總角:指童年。
語出《詩經》,如《詩/衛風/氓》“總角之宴”,又《齊風/甫田》“總角兮”。以後稱童年為“總角”。陶淵明《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
垂髫:指童年。
古時童子未冠,頭發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嶽《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總發。”
束發:指青少年。
壹般指15歲左右,這時應該學會各種技藝。《大戴禮記/保傅》:“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及笄:指女子15歲。
語出《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發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稱“待字”。
語出《後漢書/曹皇後記》“小者待年於國”。以後稱女子待嫁的年歲為“待年”。《文選/宋文皇帝元皇後哀策文》:“爰自待年,金聲夙振。”
弱冠:指男子20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左思《詠史》詩之壹:“弱冠弄柔翰,卓犖觀群書。”
而立:指30歲。
語出《論語/為政》“三十而立”。以後稱三十歲為“而立”之年。《聊齋誌異/長清僧》:“友人或至其鄉,敬造之,見其人默然誠篤,年僅而立。”
不惑:指40歲。
語出《論語/為政》“四十而不惑”。以後用“不惑”作40歲的代稱。應璩《答韓文憲書》:“足下之年,甫在不惑。”
艾:指50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五十曰艾”。老年頭發蒼白如艾。《民國通俗演義》三十七回:“……我年已及艾,還有什麽不滿意的事?”
花甲:指60歲。
以天幹地支名號錯綜參互而得名。計有功《唐詩紀事》卷六十六:“(趙牧)大中鹹通中效李長吉為短歌,對酒曰:‘手挪六十花甲子,循環落落如弄珠’。”
古稀:指70歲。
語出杜甫《曲江》詩:“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亦作“古希”。
皓首:指老年,又稱“白首”。
《後漢書/呂強傳》:“故太尉段潁,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發服戎,功成皓首。”
黃發: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魯頌/宮》“黃發臺背”。老人頭發由白轉黃。曹植《贈白馬王彪》:“王其愛玉體,俱享黃發期。”陶淵明《桃花源記》:“黃發垂髫,並怡然自樂。”
鮐背: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大雅/行葦》“黃臺背”,“臺”與,“鮐”通用。《爾雅/釋詁》:“鮐背,壽也。”老人身上生斑如鮐魚背。
期頤:指百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謂百歲老人應由後代贍養。蘇拭《次韻子由三首》:“到處不妨閑蔔築,流年自可數期頤。”
《讀者文摘》1983年第壹期
湯餅之期:嬰兒出生三朝,稱為“湯餅之期”。
語出劉禹錫《送張盥詩》。
初度:指小兒周歲。
語出清代文學家程允升《幼學故事瓊林》。後來亦泛指生日為“初度”,如六十歲生日稱為“六十初度”。
齠齔:指兒童。
語出《韓詩外傳》卷壹:“男八月生齒,八歲而齠齒……。女七月生齒,七歲而齔齒……”
教數之年:指兒童九歲。
外傅之年:指兒童十歲。
舞勺之年:指兒童十三歲。
以上皆出自《記》。
破瓜之年:指十六歲女子。
這是舊時文人將“瓜”字拆為二八字以紀年。《通俗編/婦女》:“宋謝幼詞:‘破瓜年紀小腰身’。按俗以女子破身為破瓜,非也。瓜字破之為二八字,言其二八十六歲耳。”“破瓜之年”亦謂六十四歲。《通俗編》又雲:“若呂巖贈張泊詩:‘功成當在破瓜年’,則八八六十四歲”。有室之年,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故“有室之年”就是結婚之年。語出《禮/曲禮上》。
杖家之年:指五十歲。
杖鄉之年:指六十歲。
杖國之年:指七十歲。
杖朝之年:八十歲。
以上稱謂,皆出於《王制》。
下壽:六十歲。
中壽:八十歲。
上壽:壹百歲。
以上稱謂,出於《莊子》。
花甲重開:壹百二十歲。
古稀雙慶:壹百四十歲。
此外,還有把六十歲以上的人統稱為“耆老”,八十歲以上的人稱為“大耋”。亦有泛稱老人為“龍鐘”、“潦倒之年”的。《廣韻》:“龍鐘,竹也,老者如竹枝搖曳,不治禁持。潦者,路之流水也,其顛倒阻滯,如人之遭際,故雲。”
人初生叫嬰兒,不滿周歲稱繈褓。
2至3歲稱孩提。
女孩7歲稱髫年。男孩7歲稱韶年。
10歲以下稱黃口。
13歲至15歲稱舞勺之年。
15歲至20歲稱舞象之年。
女孩12歲稱金釵之年。
女孩13歲稱豆蔻年華。
女孩15歲稱及笄之年。
16歲稱碧玉年華;
20歲稱桃李年華。
24歲稱花信年華;女子出嫁稱票?梅之年。
男子20歲稱弱冠。
30歲稱而立之年。
40歲稱不惑之年。
50歲稱知命之年。
60歲稱花甲或耳順之年。
70歲稱古稀之年。
80歲稱杖朝之年。
80至90歲稱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歲樂期頤。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發,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發等等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繈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誌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幹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幹支,因而稱作“六十幹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男女統稱:男稱須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