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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挪六十花甲子循環落落如弄珠的意思

十五誌學

三十而立

四十不惑

五十知名

六十花甲(耳瞬)

七十古稀(從心所欲)

八十耄耋

壹百期頤

古代年齡稱謂知識介紹

自古以來,我國對嬰、幼、少、青、壯、中、老各個年齡的稱謂,真可說是名目繁多,雅致有趣。

不滿周歲——繈褓 2~3歲——孩提

女孩7歲——髫年 男孩8歲——齠年

幼年泛稱——總角 10歲以下——黃口

13~15歲——舞勺之年 15~20歲——舞象之年

12歲(女)——金釵之年 20歲(男)——弱冠

13歲(女)——豆蔻年華

15歲(女)——及笄之年

16歲(女)——破瓜年華、碧玉年華

20歲(女)——桃李年華

24歲(女)花信年華

至出嫁——梅之年

至30歲(女)——半老徐娘

30歲(男)——而立之年

40歲(男)——不惑之年、強壯之年

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

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

80歲——杖朝之年

80~90歲——耄耋之年

90歲鮐背之年

100歲——期頤

古代年歲的別稱

總角:指童年。

語出《詩經》,如《詩/衛風/氓》“總角之宴”,又《齊風/甫田》“總角兮”。以後稱童年為“總角”。陶淵明《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

垂髫:指童年。

古時童子未冠,頭發下垂,因而以“垂髫”代指童年。潘嶽《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總發。”

束發:指青少年。

壹般指15歲左右,這時應該學會各種技藝。《大戴禮記/保傅》:“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

及笄:指女子15歲。

語出《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笄”,謂結發而用笄貫之,表示已到出嫁的年歲。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稱“待字”。

語出《後漢書/曹皇後記》“小者待年於國”。以後稱女子待嫁的年歲為“待年”。《文選/宋文皇帝元皇後哀策文》:“爰自待年,金聲夙振。”

弱冠:指男子20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古代男子20歲行冠禮,表示已經成年。左思《詠史》詩之壹:“弱冠弄柔翰,卓犖觀群書。”

而立:指30歲。

語出《論語/為政》“三十而立”。以後稱三十歲為“而立”之年。《聊齋誌異/長清僧》:“友人或至其鄉,敬造之,見其人默然誠篤,年僅而立。”

不惑:指40歲。

語出《論語/為政》“四十而不惑”。以後用“不惑”作40歲的代稱。應璩《答韓文憲書》:“足下之年,甫在不惑。”

艾:指50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五十曰艾”。老年頭發蒼白如艾。《民國通俗演義》三十七回:“……我年已及艾,還有什麽不滿意的事?”

花甲:指60歲。

以天幹地支名號錯綜參互而得名。計有功《唐詩紀事》卷六十六:“(趙牧)大中鹹通中效李長吉為短歌,對酒曰:‘手挪六十花甲子,循環落落如弄珠’。”

古稀:指70歲。

語出杜甫《曲江》詩:“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亦作“古希”。

皓首:指老年,又稱“白首”。

《後漢書/呂強傳》:“故太尉段潁,武勇冠世,習於邊事,垂發服戎,功成皓首。”

黃發: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魯頌/宮》“黃發臺背”。老人頭發由白轉黃。曹植《贈白馬王彪》:“王其愛玉體,俱享黃發期。”陶淵明《桃花源記》:“黃發垂髫,並怡然自樂。”

鮐背:指長壽老人。

語出《詩經》,如《詩/大雅/行葦》“黃臺背”,“臺”與,“鮐”通用。《爾雅/釋詁》:“鮐背,壽也。”老人身上生斑如鮐魚背。

期頤:指百歲。

語出《禮記/曲禮上》“百年曰期,頤”。謂百歲老人應由後代贍養。蘇拭《次韻子由三首》:“到處不妨閑蔔築,流年自可數期頤。”

《讀者文摘》1983年第壹期

湯餅之期:嬰兒出生三朝,稱為“湯餅之期”。

語出劉禹錫《送張盥詩》。

初度:指小兒周歲。

語出清代文學家程允升《幼學故事瓊林》。後來亦泛指生日為“初度”,如六十歲生日稱為“六十初度”。

齠齔:指兒童。

語出《韓詩外傳》卷壹:“男八月生齒,八歲而齠齒……。女七月生齒,七歲而齔齒……”

教數之年:指兒童九歲。

外傅之年:指兒童十歲。

舞勺之年:指兒童十三歲。

以上皆出自《記》。

破瓜之年:指十六歲女子。

這是舊時文人將“瓜”字拆為二八字以紀年。《通俗編/婦女》:“宋謝幼詞:‘破瓜年紀小腰身’。按俗以女子破身為破瓜,非也。瓜字破之為二八字,言其二八十六歲耳。”“破瓜之年”亦謂六十四歲。《通俗編》又雲:“若呂巖贈張泊詩:‘功成當在破瓜年’,則八八六十四歲”。有室之年,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故“有室之年”就是結婚之年。語出《禮/曲禮上》。

杖家之年:指五十歲。

杖鄉之年:指六十歲。

杖國之年:指七十歲。

杖朝之年:八十歲。

以上稱謂,皆出於《王制》。

下壽:六十歲。

中壽:八十歲。

上壽:壹百歲。

以上稱謂,出於《莊子》。

花甲重開:壹百二十歲。

古稀雙慶:壹百四十歲。

此外,還有把六十歲以上的人統稱為“耆老”,八十歲以上的人稱為“大耋”。亦有泛稱老人為“龍鐘”、“潦倒之年”的。《廣韻》:“龍鐘,竹也,老者如竹枝搖曳,不治禁持。潦者,路之流水也,其顛倒阻滯,如人之遭際,故雲。”

人初生叫嬰兒,不滿周歲稱繈褓。

2至3歲稱孩提。

女孩7歲稱髫年。男孩7歲稱韶年。

10歲以下稱黃口。

13歲至15歲稱舞勺之年。

15歲至20歲稱舞象之年。

女孩12歲稱金釵之年。

女孩13歲稱豆蔻年華。

女孩15歲稱及笄之年。

16歲稱碧玉年華;

20歲稱桃李年華。

24歲稱花信年華;女子出嫁稱票?梅之年。

男子20歲稱弱冠。

30歲稱而立之年。

40歲稱不惑之年。

50歲稱知命之年。

60歲稱花甲或耳順之年。

70歲稱古稀之年。

80歲稱杖朝之年。

80至90歲稱合?之年,耄耄之年。

100歲樂期頤。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發,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發等等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繈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誌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幹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幹支,因而稱作“六十幹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男女統稱:男稱須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