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是卷號,4是期號。
參考文獻是在 學術研究過程中,對某壹著作或 論文的整體的 參考或借鑒。征引過的文獻在 註釋中已註明,不再出現於文後參考文獻中。
按照字面的意思,參考文獻是文章或著作等寫作過程中參考過的文獻。然而,按照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定義,文後參考文獻是指:“為撰寫或編輯論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關 文獻信息資源。根據《 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範(試行)》和《中國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編排規範(修訂版)》的要求,很多刊物對參考文獻和註釋作出 區分,將 註釋規定為“對正文中某壹內容作進壹步解釋或 補充說明的文字”,列於文末並與參考文獻分列或置於當頁腳地。
書寫格式:
2007年8月20日在清華大學召開的“綜合性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編排規範研討會”決定,2008年起開始部分刊物開始執行新的規範“綜合性期刊文獻引證技術規範”。該技術規範概括了文獻引證的“註釋”體例和“著者—出版年”體例。不再使用“參考文獻”的說法。目前這兩類文獻著錄或引證規範在中國影響較大,後者主要在層次較高的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中得到了應用。
⑴文後參考文獻的著錄規則為GB/T 7714-2005《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適用於“著者和編輯編錄的文後參考文獻,而不能作為圖書館員、文獻目錄編制者以及索引編輯者使用的文獻著錄規則”。
⑵?順序編碼制的具體編排方式。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於方括號內。壹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壹序號標示。壹般來說,引用壹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範圍)在文後參考文獻中列出。格式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頁碼(或頁碼範圍).”。多次引用的文獻,每處的頁碼或頁碼範圍(有的刊物也將能指示引用文獻位置的信息視為頁碼)分別列於每處參考文獻的序號標註處,置於方括號後(僅?列數字,不加“p”或“頁”等前後文字、字符;頁碼範圍中間的連線為半字線)並作上標。作為正文出現的參考文獻序號後需加頁碼或頁碼範圍的,該頁碼或頁碼範圍也要作上標。作者和編輯需要仔細核對順序編碼制下的參考文獻序號,做到序號與其所指示的文獻同文後參考文獻列表壹致。另外,參考文獻頁碼或頁碼範圍也要準確無誤。
⑶參考文獻類型及文獻類型,根據GB3469-83《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
專著M ; 報紙N ;期刊J ;專利文獻P;匯編G ;古籍O;技術標準S ;
學位論文D ;科技報告R;參考工具K ;檢索工具W;檔案B ;錄音帶A ;
圖表Q;唱片L;產品樣本X;錄相帶V;會議錄C;中譯文T;
樂譜I; 電影片Y;手稿H;微縮膠卷U ; 幻燈片Z;微縮平片F;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