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超塵教授對《傷寒論》的考證表明,《傷寒論》以張仲景廣博的《唐葉靜論》為基礎,匯集了包括張仲景弟子在內的幾代乃至幾十代醫家的論文。《傷寒論》不是壹個人寫的,文字的表達習慣不壹樣。大部分文章都是互字,表達相同的意思。
1,表:
《傷寒論》第四十六條:“太陽病,脈緊無汗,發熱身痛,八九天不能解,表證猶在,宜為汗出。藥稍微去掉了,人就煩了,戲劇家就放心了。故陽重,以麻黃湯為主。”
此“表”指麻黃證
《傷寒論》(164):“重傷寒後,反復出汗、心脹、惡寒者,不可解。不攻新,先解表,表解可以攻新。桂枝湯適宜解表,大黃黃連瀉心湯適宜攻脾。”
本文指的是桂枝綜合癥。
2.外部:
《傷寒論》(146)記載,六月七日傷寒病以柴胡桂枝湯為主治,有發熱,微惡寒,四肢心煩疼痛,微吐,心下支結,表證。
《傷寒論》第四十二條:“太陽病,表證不明,脈弱,宜發汗解表,宜用桂枝湯。”
上兩篇桂枝外指證
《傷寒論》第37條:“太陽病去了十天,脈細數易臥者,外已解表,胸脅脹痛者,以小柴胡湯立之;脈而浮,而麻黃湯。”
本文指太陽病。
《傷寒論》(104)記載:“十三日傷寒不解,胸脅滿吐,晨熱已微利。這是柴胡的壹個證候,但不利於下行。那些反對它的人現在知道醫生會吃藥,這不是治愈的方法。對於潮熱者,確實需要先用小柴胡湯解決,再用柴胡加硝湯為主治療。”
本文指的是小柴胡綜合征。相對於陽明病,少陽病在外,陽明病在內。
胡老分析《傷寒論》篇,發現有這樣壹個規律。麻黃證常稱為表證,桂枝證稱為表證。
3.內部和外部:
《傷寒論》第九十三條:“太陽病先起,不愈。因多汗復發,表裏俱虛,人患多汗自愈;”所以,如果妳是,妳會汗流浹背的出表。裏面沒有平安,然後就恢復了。"
4.內部和外部:
《傷寒論》第六十條:“起病後,若復發汗,必感風寒,脈細。因此,凡是這樣做的人,都有內外虛故也。其下是空,輪回汗空,內外皆空。”
第60條和第93條都是“下後出汗復發”。壹個說表裏皆空,壹個說表裏皆空。可見這裏表裏互為詞。
麻黃證是太陽病的表證,桂枝證是太陽病的表證(表裏不壹,表裏不壹,稱為表證)。
5、半桌半:
程無忌在《傷寒論註》中首次提出“半表半裏”的概念,將“半表半裏”稱為“半裏半表”,即148條原文:“傷寒五、六日,頭汗,微惡寒,手腳冰涼,心滿,無食欲,大便硬,脈細。脈象深也在內,汗出為陽。如果犯了純陰結的假序,就不可能再有表證,而且是壹半在內,壹半在外。雖然脈沈而緊,但不可能是少陰病引起的,所以如果是,陰不能汗。今天頭出汗,就知道不是少陰。可以用小柴胡做湯。不行就拉屎。”“表裏必有”與“此半裏半外”:——表裏觀念是唐八分辨證中唯壹的病位。仲景提出了半裏半外的概念,即半表半裏的病位,這是從八分辨證發展到六分辨證的關鍵。
《傷寒論》第九十七條說:“血弱氣竭,理開,邪氣入,與正氣鬥,脅下縛。正邪有分,寒熱來來去去,歇壹歇,嘿嘿,不想吃,臟腑相連,疼痛必然下來,邪高則痛,故使嘔吐,小柴胡湯為主。服柴胡湯後,口渴者屬陽明,法治之。”
是“壹開就邪靈進房間”嗎?陽明病就是內證,靠* * *識來達到。“服柴胡湯後口渴者,屬陽明”。服用柴胡湯後,口幹舌燥,然後進入陽明內證。“法治”就是對陽明病要辨證施治,而不是服用柴胡湯,否則就是誤治。"當它被打開時,致病因素進入體內."致病因素出現在表面,消失在體內。那是哪個病位?這裏仲景已經暗示了除了表裏之外還有半表半表的病。
胡錫樹先生是近代經方大師,中醫臨床醫師。其臨證方藥精簡,療效突出,得益於對《傷寒論》的正確理解。胡老對《傷寒論》的詮釋有自己獨特的見解,認為病位有表裏之分,半表半裏。疾病表現在皮膚、肌肉和骨骼上;在食道、胃、小腸、大腸和肛門;表內外,胸腹之間的部分壹半在外,壹半在內。
當代經方大師馮教授對胡老經方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整理和總結,驗證了經方理論體系的形成。他明確提出《神農本草經》、《唐冶經》、《傷寒論》壹脈相承,《傷寒論》六經出自八綱,並考證了《本經》、《漢書·藝文誌》、《傷寒論》。《本經》和《唐冶》只有表裏的概念,沒有半表半裏的概念。馮老根據六經確定了《傷寒論》方藥的六經。如太陽病為麻黃湯、桂枝湯等表陽之證,陽明病為白虎湯、承氣湯等表陽之證,少陽病為小柴胡湯等表陽之證,少陰病為麻黃附子湯等表陰之證。其中,以半表半裏陽證、少陽證和半表半裏陰證、厥陰證較為明確。可見半表半裏的概念不假,在臨床上很有用。
經方精準、有效、價廉,這是經方的優勢。經方難學是因為王叔和在《傷寒論》序中加了23個字,導致後世用《蘇文》、《九卷》、《八十壹難》、《陰陽大論》、《妊娠醫案》、《平脈辨證》。其實《傷寒論》六經是由疾病癥狀所反映的疾病的部位和性質決定的,關鍵是要分清疾病的部位。正確解讀《傷寒論》是中醫入室的必由之路。只有修正仲景的理論,才能繼承、傳承、發展中醫。讓中醫騰飛,終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