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吳乃光書法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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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光書法簡介
1949出生於廈門鼓浪嶼,祖籍福建連江。福州畫院畫家。現為福建省CPPCC、第八屆、第九屆CPPCC會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福建省書法協會副主席,福州市書法協會名譽理事,中國書法協會中青年展評委,全國對聯書法展評委。榮獲第四屆全國青年展覽“國家獎”。從小容易抹黑,父親引導奇怪。五歲時,我開始學習漢字,唐凱被介紹給了我。日語課繼續進行。後來,他涉足李瑋,投身草業,打下了堅實的傳統基礎。1968年在閩北插隊,在那裏當了十二年牧民,行程百萬裏,兩次援助非洲。古老福建的味道,異國情調的風景,湧上心頭。1983年,他棄舊業,重操書法。師從陳奮武先生,廣泛學習書法理論,精研碑帖,不斷提高自己。作品蒼勁灑脫,筆法自成體系。文軒畫廊推薦的是書法家吳乃光的書法藝術,以書法優秀、剛柔並濟著稱。
吳乃光書法榮譽
代表作品入選第三、四、五、六、七屆全國書法展,第三、四、五、六、七屆中國青年展,二十世紀書法展,當代名家展。1,2,3全國對聯書法展,第二屆全國新人展評委。
書法作品的布局
壹部書法作品,大多包括正文、題跋、印章三個方面。
正文是要寫的主要內容,是作品的主體。文章、詩歌、格言等。都是健康向上的,吉祥祥和的文字可以作為書法作品的內容。
標題是正文之外的說明文字。包括正文的主題,外出,寫作的時間和地點,作者的姓名,字號,齋號,所給對象的稱謂和名稱等等。不是每部作品都要寫這些內容。題詞的內容取決於作品的具體需要。碑文的部分內容寫在正文的前面,稱為前段;有的寫在正文後面,叫做下壹段。給定對象的姓名、地址等內容要寫在正文前面,以示尊重。
書法作品中加蓋的印章,按其內容可分為名印和閑印。從覆蓋的位置來看,有首章和足章。在作品上加蓋的第壹章稱為第壹章,加蓋在正文和下壹段的章稱為足印。印章在書法作品中主要起點綴作用,所以壹件作品中不宜有太多印章,壹般為壹到三枚。
文字、銘文和印章是作品的三個有機組成部分。創作時必須統籌安排,使三者構成壹個完美和諧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