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在城關鎮南山村發現。遺跡散落面積約2.1平方公裏。該遺址分為三個文化層。第壹層是春秋戰國時期。出土文物有碗、杯、碗等。青銅器包括劍、矛、刀、箭頭、鈸、鑿子和掃帚。印花硬陶包括罐、壺、瓶、盤,紋飾主要有網紋、米紋、方格紋、回文四種。第二層是從西周到商代。在4至5米深的灰色土層中出土了大量原始青瓷。胎料粗糙,但溫度高,質地硬,基本達到瓷器。有碗、豆、盤、盆等等。還發現了大量的大米、陶瓷和石磨。更重要的是,有計劃地排列發現榫卯結構的桿式隔板建築,對商周建築的研究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第三層是新石器時代。出土的石器有犁、鋤、斧、鑿、刀、鏝、鋤等。陶器包括紡車和網墜。
該遺址歷時1800年,為研究我國東南沿海島嶼的史前文化提供了豐富的資料。1986被公布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玉環縣誌》,第593頁)
從當地村民所挖深坑的橫斷面來看,在距離地表1.5米的深度處,發現了壹層20-50厘米的灰色似黑色層。在距離地表2米深的黑帶下方,出土了大量幾何印記的硬質陶器碎片和青銅器。在3米深處的春秋戰國文化層下方,發現了西周文化層(灰土層)。出土了大量原始青瓷盤、碗、帶槽石磨和許多高腳石座。灰土層下出現了灰燼,出土了大量的地面石器,主要是生產工具和漁獵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