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
作品應自願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均不影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
文章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內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和臺灣省、香港、澳門地區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