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記載:“荒淫無道,太師最後命其出謀劃策。如果無效,他就棄之而去,去做生意。”太史令是歷史學家。這種官職的職責是掌管文獻,記錄時事。後來史家的類別細化了。例如,李周記載周王室有五史。但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居居史家,主要陪伴皇帝,記錄皇帝的言行和朝政得失;壹種是史館史家,主要為前朝編纂正史。
早期的史家是世襲的,司馬遷和他的父親司馬談都是聖旨的制定者。年輕時,司馬遷在父親的指導下讀詩書。從20歲開始,我周遊世界,參觀了各個地方的古代事物。任太史令後,利用皇族優勢,接觸各種古籍和皇家收藏。《史記》資料豐富,有《史本》、《國語》、《季芹》、《楚漢春秋》、《百家爭鳴》等國家文獻檔案,也有田野調查獲得的材料,司馬遷以嚴謹的態度加以分析和篩選。
而且在壹定程度上,他的父親也對《史記》的創作有所貢獻,因為他的父親也有編修《春秋》之後的歷史事件和搜求證據的意願。壹些古代史書之所以資料豐富,壹方面是上壹代的史家有意識地連續記錄,特別是社會上壹些上層統治階級的言行,記錄得很詳細,壹些私下的談話和事情都有記錄;
另壹方面是史家自己所做的努力,收集了大量的史料,包括官方文獻、前代史書、民間傳聞、遺址遺跡等。,然後相互印證,判斷真偽,選擇可靠的材料。只有這樣,才能寫出壹部可信度高、史料價值高的巨著作為《史記》。
另外,古代史書中的記載是否真實可信?研究歷史的人都聽過壹句話:歷史學家只是不斷無限接近真相,卻永遠無法揭開真相。因為,過去的已經過去了。記載史書的人也會背負時代的烙印、出身的影響和個人好惡的色彩差異,從而使史書的記載多少有些客觀。我們應以嚴謹求實的態度對待這些史料,如王國維的“雙證據法”,讓不同的史料相互印證,從而得出相對客觀可信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