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中每壹件不可移動文物都要實地調查。對於新發現的文物,做好文字、照片、圖紙工作。對復檢的文物,了解自上次調查以來有無變化,逐項記錄拍照,掌握現有情況。普查時應收集各種文物和標本,並收集分散的文物。實地調查結束後,對原始資料進行分類登記、編目和系統整理,分類編輯普查資料匯編、文物分布圖、文物分布表和文物記錄。
在文物普查過程中,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文物法律法規和文物知識,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同時建立業余文物保護組織,聘請保護者,形成群眾性的文物保護網絡。
文物普查結束後,推薦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並可舉辦文物普查成果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