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拍賣是指在民事案件的執行程序中,人民法院為清償債權,進行或者委托拍賣公司公開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司法拍賣包括法院強制拍賣和清算管理人委托法院拍賣破產企業兩種。司法拍賣對策:壹、加強標的物信息司法拍賣公告。要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這個平臺,加大對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人了解這個平臺。二是加強對標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讓競買人充分了解拍賣標的。第三,對於房產的拍賣,參考上海等地的做法。拍賣完成後,轉讓稅費按相關規定辦理,即稅費分開承擔,進壹步凸顯了拍賣的公平性。第四,對不同的資產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有些數額較大的資產壹般人買不到,有資金實力的人也不願意把精力和金錢花在閑置資產上。資產如果不能變現,只會越來越貶值。所以如果是生產資料,就應該通過清算算法進行評估,以合理的低價吸引人的眼球,讓有資金有實力的競標者參與競爭,促進資產變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條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國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數據庫。網絡服務提供者申請納入名錄庫的,其提供的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全面展示司法拍賣信息的界面;(二)具備本規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網上報名、競價和結算功能;(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完備和技術擴展功能的獨立系統;(4)程序規範,系統安全高效,服務質優價廉;(五)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廣泛的社會參與度。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專門的評估委員會,負責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選擇、評估和退市。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會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已納入和新申請納入名錄庫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進行評估,並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