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待制作”。史靜說,‘如果妳夠不到關節,妳會有閻羅來幫妳。在舊制度下,不能在法庭下進行訴訟。保持正門暢通,讓群眾看得直,官員不敢欺負。"
包拯作為封建時代的清官,確實做了壹些利民的好事。但是戲劇舞臺上的“包青天”是誇張的。人民飽受汙吏、酷吏的壓迫和羞辱,希望有能為人民報仇雪恨的“清官”;封建統治者為了長治久安,希望有“好官”來維持封建秩序。這樣,《包青天》的劇本會越來越多地被編輯。
事實上,包拯在歷史上的事跡都比較簡短,而包拯在戲劇舞臺上的“事跡”大多是虛構的。包拯的戲多是“公案戲”,多是他在開封當知府時的破案故事。但據《子鑒》記載,包拯於嘉祐元年十二月被任命為(臨代)開封府太守,仁宗嘉祐三年六月升任右諫大夫,僅任開封府知府壹年半。在這壹年半的時間裏,史書上沒有任何破案事件的記載。“察牛舌”只有壹例,也見於宋史332《慕巖傳》。壹個案子,同時記錄在兩個人的名下,本身就是壹個難以理解的“公案”。
在《貍貓換太子》這部戲裏,包拯很漂亮。他不僅確定了誰是皇帝的母親,還用祖先傳下來的秘方治好了皇太後的眼疾。他打垮了郭淮,整頓了龐吉父女,壹個都尉,打了皇帝的龍袍。在眾多“包公劇”中,《貍貓換太子》這部劇依然是“事出有因”,但它的人和事卻是“不成立”的。據《宋史》卷二十四記載,為侍奉劉德妃的宮人李所生,劉德妃“視之為己子”撫養成人。後來劉德妃做了皇太後,聽政。李病重時,劉提拔李進到。李死後,劉用皇後的禮物埋葬了她。劉皇後死後:“有壹段話對皇帝說:‘陛下生於,貴妃死於非命。“當時仁宗易子恭,用自己的眼睛(李宸妃的棺材)看了看,公主如水銀,玉色如生命,皇冠如皇後。皇帝嘆了口氣:‘人們能相信他們所說的嗎?等劉勾芡了。"
《貍貓換太子》中的這段史實,與“貍貓”或包拯無關。這個史實發生在仁宗明道元年(1032)之前,包拯直到仁宗景佑四年(1037)才開始步入仕途,當上了知府。也就是說,在所謂“貍貓換太子”事件的整個過程中,宋朝的“官書”中並沒有包拯這個名字。這部劇裏出現的大忠臣程琳和大漢奸龐吉,各有各的歷史。但據史書記載,成林是奸夫,而龐吉是正人君子。據《宋史》卷二十四記載,為了奉承聽政的劉皇後,鼓勵她做女帝,“三司使程琳呈上武功,然後摔在地上,說:“我不會這樣對待我的祖先。”程琳的奉承太露骨了,連劉燦都看不出來。殿中欽差大臣龐吉認為皇帝(仁宗)已經成年,應當上朝,不能叫後侍女,於是“請下閣門,取簾儀制,焚之。“為了保護宋仁宗,龐吉是如此的直言不諱和果斷。由此可見,歷史上的程琳和龐吉與劇中描述的並不壹樣。
包拯從來沒有當過宰相,也沒有權威無邊的“銅矛”。劇中稱他為“寶象大師”並不準確。他最大的官位是在禦史上做官,最後升任禮部侍郎,被追授為禮部尚書。至於“包”和“包”,指的是他曾經當過“龍圖閣直學士”和“龍圖閣”的說法。與明朝不同,宋朝的寺廟和亭臺樓閣沒有實權。龍圖閣和天章閣分別是宋太祖和宋真宗的禦書,它們只是壹個皇家圖書館,其負責人被稱為“學士”,其次是“直學士”和“待定制”。由此可見,所謂“包”和“包”與“葉翔”的地位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