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的章程應當符合國家對社會團體和宗教事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宗教團體根據其章程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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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有以下職能:
(壹)協助政府貫徹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指導宗教教育事務,制定宗教規章制度並監督孝道的實施;
(三)從事宗教文化研究,解讀宗教教義和法規,開展宗教思想建設;
(四)開展宗教教育和培訓,培養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和管理宗教教職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宗教團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