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所用字體依照傳統慣例,原則上遵守“今非更古”、“動非更靜”的規則。壹般來說,如果以大篆為正文,簽名會用隸書和曹彰書寫;以隸書、魏碑為正文,簽名用正楷、草書書寫;用楷書作正文的,簽名用行書和楷書寫。這就叫“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雙款:不僅有單雙款,還有上下款。雙份,即在右上位置寫送禮對象,在左下位置寫自己的名字。對聯的話,上壹段壹定要寫在右聯的右上,下壹段寫在大左聯的左下,以示謙恭有禮。壹般來說,書法作品的標題都叫別稱,而不是俗稱。比如“該書成書於2002年”是常見的名稱,應該是“該書成書於仁武年”。
(1)時間
①,當年的綽號
年的別稱由十天幹(甲、乙、丙、丁、戊、己、克、辛、人、桂)和十二地支(子、醜、陰、毛、辰、巳、午、衛、申、酉、戌、亥)依次組成。
②季節的別稱
春:早春、早春、陽春、芳春、黃昏夏:初夏、中夏、夏暮、九夏、盛夏秋:初秋、金秋、三秋、晚秋、仲秋冬:初冬、黃昏冬、九冬、黃昏冬、中冬。
③農歷月的別稱
壹月:孟春,正月,早春,壹年的開始,芳香的壹年。二月:仲春、杏月、李越、花朝、仲春。三月:季春,晚春,桃月,蠶月,桃郎。四月:夏夢、淮月、邁月、邁秋和清月。五月:盛夏、劉悅、普月和中月。桂秋九月:秋吉、木秋、聚月、誦經月、聚秋十月:蒙東、初冬、明月、開冬、越吉十壹月:仲冬、長月、仲冬、雪月、冷月十二月:冀東、殘冬、臘月、冰月、暮月。
每月初壹至初十為上環,每月十壹至二十為上環,每月二十至三十為上環。比如甲子年桂月去了桓。
寫時間的時候很容易把陰歷和陽歷混在壹起。比如1985年6月不能寫成醜年,因為公歷6月是公歷5月。
(2)地點:
如果碑文寫在該處,用雅號代替俗名,如書寫在北京西城肉店,屬於俗名處。不過如果題目是早春堂,在鴻賓樓等書也是可以的。
(3)簽名:
簽字的時候可以寫全名,也可以只寫名不寫姓,也可以寫題字和編號。如:元·《文筆軒》主簿。
(4)、謙虛的話:
為長輩、專家寫的作品,可以在名字後面加上獻書、獻書、敬書、錄等謙詞。書的內容很棒,領導人的名句或名著,可以在名字後面加上恭敬錄、書等謙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