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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釋文本中引用古書

引用,在解釋方法中稱為引證,是解釋方法的壹種。

其他包括舉例(事實論證)、理論論證等解釋方法。其他包括類比、舉例、模仿、列舉數字、比較、分類、定義、引用、列表圖表和解釋。在說明文字中,引用也叫引證;在議論文寫作中,也叫引用。

其他常見的解釋方法還有:舉例子、列舉數字、打比方(敘事中的比喻手法)、做比較(對比手法)、引用材料、下定義等等。

而且“引用”、“舉例”等是議論文中的技巧,不是說明文,要註意。

但是很少模仿外貌,列舉圖表,做解釋,所以壹般考試不要求。

擴展數據:

文章第壹段壹句話的作用,中間壹段話或壹句話的作用,最後壹段壹句話的作用。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對於第壹段,從結構上來說,是寫下題目,指出文章中心,開門見山,得到全文,或者起到引起下文的作用;

在內容上,是為下文的鋪墊和襯托,為後面內容的描述做鋪墊。中間部分的問題在結構上起著橋梁作用。

最後壹段或壹句話的作用是總結全文,指出文章的主旨,使人記憶深刻,照顧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