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之同誌參加革命不久,就被國民黨政府逮捕監禁了40天,編號1937。後歷任安徽李荒縣動員委員會宣傳部長、廣西宜山新知書店負責人、新四軍教導隊政治教育宣傳幹事、新四軍後方政治部宣傳幹事、新四軍政治部《新華講壇》主編、淮南鹽務總局副科長、上海軍管會聯絡官等職。
解放後,1950至1955,歷任上海市公用事業局局長、經理,英國上海自來水公司軍代表、黨委書記,上海市建設委員會副秘書長,上海市建設工委委員。1956至1966任上海市建設委員會負責人、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公用事業辦公室負責人。十年動亂期間,11967年6月至1969年9月被隔離監禁,1969年9月至1979年2月在上海直屬機關五七幹校勞動。1979年3月至1985年3月在上海市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工作,任副所長(主持全所科研工作)、黨委委員(1981年3月至1982年3月任上海市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辦公室主任)。
陳敏之同誌在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工作期間,主持了國家“六五”計劃項目“上海經濟發展戰略研究”,帶領全院科研人員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成果被上海市委、市政府采納。最終在1985年,上海市政府形成了上報國務院的報告提綱,為上海經濟騰飛立下了汗馬功勞。
由他主編的《上海經濟發展戰略研究》獲得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作品獎(1979 ~ 1985)。在《上海社會科學》第3期1980發表的《住房還是商品》壹文中,他論證並提出了“住房必須作為商品來誠實、理直氣壯地經營”,並率先提出了住房商品化的觀點。該論文獲孫經濟科學(1984)和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1979 ~ 1985)。其論文《論城市的本質》獲上海市社會服務聯合會優秀成果特等獎(1979 ~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