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體育專業統考成績的適用範圍
省內外高校本科和高職(專科)體育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體育統考成績。
(二)美術與設計專業統考成績的適用範圍。
省內本科、高職(專科)和部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必須使用我省美術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省外組織專業考試條件的高校美術設計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美術設計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使用校考合格成績。
(三)音樂學專業統考成績的適用範圍。
省內本科、高職(專科)院校和省外部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必須使用我省音樂學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組織專業考試條件的省外高校音樂學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音樂學專業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使用校考合格成績。
(四)戲劇影視專業統考成績的適用範圍。
本科、高職(專科)和省內部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必須使用我省戲劇影視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省外組織專業考試條件的高校戲劇影視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戲劇影視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使用校考合格成績。
(五)舞蹈專業統考成績的適用範圍。
省內本科、高職(專科)院校和省外部分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高職(專科)院校必須使用我省舞蹈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省外組織專業考試條件的高校,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或在我省舞蹈專業統考合格學生範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使用校考合格成績。
(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統壹考試成績的適用範圍。
省內外各高校必須使用我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統壹考試成績,本專業不允許組織校考。
二。專業成果的發表、提交和管理
體育專業和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的公布、報送和管理按照《關於做好甘肅省2021體育專業統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6號)。關於做好2021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30號)和關於做好2021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1〕1號)
三、招生批次和誌願設置
(壹)藝術專業批次設置
我省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設置為本科壹批、本科二批、高職(專科)三批。
壹批藝術類本科生分三個階段招生,分別為T、U、V。
T段安排的學校有:使用學校考試成績的獨立藝術院校、經教育部批準由獨立藝術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簡稱“獨立本科藝術院校”,詳見附件1)、使用學校考試成績的教育部直屬藝術類本科專業、使用統考成績但不使用我省備案規則的上述院校;使用我省音樂學(器樂)統考成績按樂器種類招生並有明確樂器招生計劃數的高等學校本科兩個及以上專業。
U段安排的學校為:壹批省級藝術類本科院校,壹批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申請實行平行誌願的省外藝術類本科院校。
V段安排的學校有:除T段、U段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藝術類專業,多所高校的藝術類專業,使用學校考試成績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專業。
藝術類本科二批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省內外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在第二批W段錄取。
藝術類職業院校(專科)經批準為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省內外高校,在高職(專科)X段錄取。
(二)藝術專業誌願設置
藝術類本科壹批T段、V段按“1+1”順序誌願,即兩個院校誌願,壹個為第壹誌願,壹個為第二誌願,每個院校誌願設置六個專業,壹個為調劑選項。
藝術類本科U段、本科W段、高職(專科)X段壹批實行平行誌願,設置9所院校誌願。每個學院誌願設置6個專業和壹個專業科目可調整選項。
(3)體育專業批次和誌願設置
壹批本科體育專業是使用我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內外普通公辦本科院校,在U段招生;體育專業第二批院校為使用我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內外普通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在W段招生;體育高職院校(學院)是使用我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內外體育高職院校(學院)級別的院校,在X段招生。
各批次體育實行平行誌願,設9所高校誌願。每個學院誌願設置六個專業,壹個專業以調劑選項為準。
第四,規劃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省級和專業類高校招生計劃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廳[2021]2號)制定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1)體育
1.我省體育專業的規劃不分體育文獻和體育理論,都歸入體育類(文理兼收)。體育欄目下直接公布體育院校的名稱及代碼、專業名稱及代碼、招生計劃數。
2.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專業,按照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三個不同的專項類別進行計劃和報送。
3.以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為依據的招生院校體育專業計劃分三批編制,即體育本科U段壹批、體育本科W段壹批、體育高職(專科)X段壹批。
(2)藝術類
1.我省藝術類專業生源規劃為藝術類(不分文理)。
2.在藝術壹欄下,我省計劃分為使用省統考成績的機構代碼及名稱和使用校考成績的機構代碼及名稱兩部分。未經教育部批準不制定省級計劃的院校不得公布計劃數。
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專業按10專業類別規劃,如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舞蹈、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並在備註中註明使用哪種專業成果。其中,美術(器樂)統考分為區分樂器類型和不區分樂器類型兩類。壹批藝術類院校將選擇藝術類統考(器樂區分樂器種類)且人數達到要求的專業在藝術類、體育類本科生T段壹批錄取,壹批藝術類院校將選擇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器樂不區分樂器種類)且在藝術類、體育類本科生U段壹批錄取。藝術體育類本科第二批和藝術體育類高職院校(專科)第二批平行實施,所以使用我省音樂學(器樂)統考成績的專業只能選擇藝術統考(器樂不區分樂器)。
3 .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按校考不分省計劃編制生源計劃。其余藝術類本科專業和各高校(含獨立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編制省級來源計劃。
4.高校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比例原則上按1:4安排。
動詞 (verb的縮寫)自願報告
體育、藝術類考生必須按照2021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和各招生機構公布的招生章程準確填報誌願。
(壹)體育、藝術誌願填報分為兩個板塊。
1.第壹階段為體育、藝術類本科生填報第壹批T、U、V和第二批W院校、專業誌願(以下簡稱“原誌願”),填報時間為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階段X段院校和專業誌願填報獲批體育、藝術類高職院校(專科)(以下簡稱“原誌願填報”),填報時間為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二)體育、藝術類院校和專業網上誌願對應文理批次所在地。
1.本科提前批壹欄安排填報體育、藝術類本科壹批。
2.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填報。
3.體育藝術類職業院校(專業)安排在職業院校(專業)批次欄。
(3)征集誌願者
體育、藝術各批次征集1次,征集誌願與第壹次相同。
1.請求誌願者時間
體育藝術類本科壹批誌願填報時間: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體育藝術類本科第二批誌願時間:7月30日20:00-7月30日31,8:00。
體育藝術類高職院校(專科)誌願招募時間:8月20:00 10-8月8:00 11。
2.征集誌願者的範圍
(1)體育
壹批未被體育本科錄取的線上(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下同)考生;體育本科二批未被網上錄取的考生;體育高職院校(學院)對網上未錄取的考生進行審批。
(2)藝術類
壹批未被網上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學生,其中校考是通過院校專業課的考生,文化課網上未被錄取;未被網上錄取的藝術類本科二批;藝術類職業院校(學院)對網上未錄取的考生進行審批。
(四)其他相關要求。
1.我省高校招生按考試科目分為理工類、文史類、體育類(文/理類)、藝術類(文/理類)、中職生。理工類、文史類考生應按科目分批填報誌願。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填報誌願時,既可以填報體育、藝術類院校和專業,也可以填報普通文理類院校和專業。但同壹批次只能選壹個班,具體為體育、藝術類本科壹批(T、U、V)和普通文理類本科提前壹批(A、B、C、D、E、F、G)同時錄取。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W段)和普通文理類本科二批(K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擇壹種類型填報;體育、藝術類高職院校(專科)(X段)和普通文理類高職院校(專科)(P段、Q段)同時錄取。考生只能選擇壹種類型填報,但不影響普通文理類高職院校(專科)(R段)誌願填報和征集。
2.藝術類考生只能在10個大方向中填報壹個大方向,如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舞蹈、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如果選擇兩個或兩個以上大方向,以第壹個大方向為準。
體育類考生在填報體育專業誌願時,不允許跨類別填報誌願。只能選擇自己的特長類別(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填報誌願。如果選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項,以第壹專業的專項為準。
3.參加省內藝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既可以填報使用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和專業,也可以填報通過校考的院校和專業。
4.只參加高校組織的校考的考生,只能填報通過相應校考的院校和專業。
5.未按要求填報誌願的考生,應承擔錯填、漏報的後果。
6.考生在填報誌願前,要認真查閱擬填報院校的招生簡章,特別註意院校對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和身體條件的要求,在選擇院校和專業時要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備註中的相關要求(器樂考生要特別註意對樂器種類的要求),然後根據自己的文化課和專業課實際成績認真填報誌願。電腦提檔時,並不對高校招生簡章中的內容和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註進行判斷,所以考生自己負責滑檔或撤檔。
第六,入學
我省體育、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照“高校負責招錄和監管”的錄取原則進行。當高校錄取原則與我省錄取原則不壹致時,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1]1號),高校有責任落實“主管部門和
(1)錄取分數的確定
1.運動
體育專業按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不分文理)分為三類。
2.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
根據我校公布的招生規定,確定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
3.用我省藝考統考成績的院校和專業。
對使用我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進行分類劃線:按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舞蹈、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分類錄取。
(1)文化分數線。由我省根據藝術類專業計劃,參照普通文理科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分批次錄取。
(2)專業分數。由我省根據藝術專業計劃,分類、分批次進行。
4.使用藝術學校考試成績的高校本科專業(不含獨立本科藝術院校)
(1)文化退出線。由我省根據藝術類專業計劃,參照普通文理分數線的比例確定。
(2)專業分數。由招生學校根據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
㈡歸檔的順序
按照壹批T、U、V、二批W、高職(專科)壹批X的順序,每批後征集壹次未完成的計劃,征集誌願的誌願設置和填報順序與原誌願壹致。征集誌願結束後,原誌願作廢,按最新征集誌願投檔。
1.我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壹批U段、二批W段、高職(專科)X段誌願,各批次原誌願和征集誌願按誌願順序放入考生電子檔案,按平行誌願投檔規則為計劃數的100%。
2.利用校考成績錄取的T段、V段藝術類專業的第壹誌願和第二誌願,錄入所有通過相應類別統考(統考類別和專業對照表見附件2)、通過校考並在我省備案、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相應專業和批次的考生的電子檔案。
3.利用統考成績錄取的T段、V段藝術類專業的第壹誌願、第二誌願和征集誌願,按照誌願順序壹次性錄入所有考生的電子檔案,由院校按照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4.獨立本科藝術院校的第壹誌願和第二誌願按誌願順序壹次性錄入所有通過校考並在我省備案的考生的電子檔案。
(三)平行誌願市競價規則
u段、w段、x段分為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作曲、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舞蹈、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田徑、籃球、足球、排球、武術體操等13類,按照“分數優先、遵循意誌、壹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按高考成績和。根據排名結果,從高分到低分對學生進行排名,然後按照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平行誌願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後進行搜索。壹旦搜索到計劃未滿的學校,他們會向學校備案。
類別壹:藝術、書法、其他類別排名結果計算公式如下:
排名成績=文化課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專業課總成績× 70%,最終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第二類:廣播電視編導排名得分計算公式如下:
排名成績=文化課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專業課總成績× 30%,最終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第三類:唐卡、聲樂、器樂、作曲、播音與主持、舞蹈、田徑、籃球、足球、排球、武術體操等。排名結果為專業課總成績。
第四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排名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排名成績=文化課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專業課總成績×50%,最終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排名結果相同時,第壹類考生按專業課總成績和語文成績排名,第二、四類考生按文化課總成績和語文成績排名,第三類考生按文化課總成績、語文和數學成績排名。
正式投檔前,甘肅教育考試院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和學校提交的調檔比例進行模擬投檔。學校模擬後根據學生情況提出調檔比例,待計劃調整完成後正式投檔。
(四)錄取方式
1.獨立本科藝術類院校本科專業錄取采取不分文理壹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式。條件為:①學校考試合格,並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合格考生名單;(2)考生填報院校為第壹誌願;(3)考生在相應專業的統考中合格。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於2021年7月1日前將報考第壹誌願考生的文化成績提供給招生機構。招生機構必須根據公布的招生章程制定錄取計劃,以便正式投檔後盡快提交錄取結果。
2.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本科院校(不含獨立本科藝術類院校)采取不分文理壹次性發布考生檔案的形式,具備以下條件:①校考合格,合格考生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2)達到我省本批次相應專業類錄取控制分數線;③統考合格。統考的類別和專業對照表見附件2;。
3.藝術類本科壹批U段院校、本科二批院校W段院校、高職院校X段院校,使用我省體育藝術統考成績,采取“雙上線”,文理不分,按計劃100%,按平行誌願規則投檔。
高校收到考生檔案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考生,並及時歸還未錄取的考生檔案,使考生電子檔案實現自願操作。
4.有投檔比例等特殊要求的高校,須根據其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在高校錄取批次開放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後投檔。
5.藝術類考生在參加藝術類專業投檔時不享受其他照顧政策。
七、違法處理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考點和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過程中的各類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徇私舞弊行為。壹經查實,涉嫌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堅決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相關違規行為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聯系信息
單位: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光武門後街鞏俐巷1號
郵政編碼:730010電話:0931-4636229
甘肅教育考試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