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範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加強對各地規劃編制的宏觀指導,提高編制水平,制定《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包括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和成果要求三個部分。
壹.壹般要求
省級《規劃》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資源分布、保護現狀、調查研究程度,對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總體部署。
(1)編制依據
省級規劃依據為《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8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令第167號)、《地質遺跡保護管理條例》(地礦部令第21號)及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古生物。
(2)指導思想
落實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積極推進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工作。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加強古生物化石科學研究,促進古生物化石合理開發利用,科學部署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
(3)基本原則
編制規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1)分類管理、重點保護、科研優先、永續利用的原則;
(二)體現古生物化石保護宗旨,突出古生物化石保護地方特色的原則;
(三)統籌協調原則,與國家和本行政區域相關規劃相銜接的原則;
(4)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
(5)預見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㈣目標和任務
省級《規劃》的編制要從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出發,認真調查研究,在充分研究現有成果和材料的基礎上,確定目標任務。
加強古生物化石保護能力建設,逐步提高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水平,是本次規劃編制的核心內容。
(1)收集研究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調查研究成果,客觀分析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科學預測社會和國民經濟發展對古生物化石保護的必然要求。
(二)綜合分析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資源分布特征,科學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劃,針對不同區域實施不同保護項目和不同開發利用方式,促進古生物化石保護與開發協調發展。
(3)建立類型齊全、布局合理、管理科學、效果顯著的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網絡。
(5)規劃範圍和規劃期限
省級“規劃”區域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行政區域。
本次省級規劃的基準年為2011。規劃期為2013-2015,遠景期為2016-2020。
二、主要內容
(1)壹般原則
主要說明省級規劃的目的、規劃依據、規劃範圍、規劃基準年和規劃期限。
(2)保護現狀
1.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程度
總結本行政區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情況,論述化石資源的空間分布、化石類型和科研價值,依據《國家古生物化石分類標準(試行)》列出本行政區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
2.古生物化石的科學研究現狀
分階段回顧總結本行政區域的地層古生物研究成果,壹般分為以下三個研究階段:
(1)建國前;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20世紀80年代;
(3)20世紀80年代以來。
3.古生物化石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從古生物科普基地建設、古生物地學旅遊、古生物文化產業建設等方面論述了古生物資源的利用。本文著重探討具有本行政區特色的開發利用形式。
4.古生物保護現狀
本文論述了化石產地保護、化石標本保護與收集、化石保護與管理的現狀。列出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的主要收藏單位。
5.古生物化石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利用、科學研究和法制建設中的問題。
(3)規劃目標
根據古生物化石保護的內容,結合本行政區域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古生物化石資源狀況、分布特點等因素,通過科學分析,充分發揮區域優勢,研究提出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合理確定規劃目標。
規劃的近期(2013-2015)和遠期(2016-2020)目標應為規劃期內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建設、保護管理水平、保護工程實施範圍、科研普及程度、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機構建設等。
(4)保護區劃
保護區劃是根據自然地理和保護對象的分布規律和基本條件,並適當考慮行政區域,在較大的地理範圍內劃分保護區,也可稱為保護區劃。它為古生物化石的保護、管理和科學規劃服務。
1.保護分區原則
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1)古生物生物群分布的完整性;
(2)古生物化石產出層位的統壹性;
(3)區域地質背景的壹致性;
(4)行政區域的相對完整性。
2.保護分區功能
分區特征應包括:區域地質條件;發現的古生物化石的種類、數量、時代和巖性;壹、二、三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產量;古生物化石產出的壹般保護;古生物化石潛在資源預測;重要古生物化石的產地和分布範圍。
(五)重點任務
1.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項目
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項目的目標和任務是: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特別是受特殊保護的古生物化石的產出和分布情況;評估古生物化石的科研價值和開發利用前景;建立生物地層層序,劃分生物地層和年代地層;本文評價了古生物化石的典型產地,提出了古生物化石的保護方案。《規劃》應明確本行政區域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的近期和遠期工作範圍。
2.古生物化石保護項目
古生物化石保護分為產地保護和標本保護。古生物化石產地保護工程主要是建立古生物保護區和地質公園,命名古生物化石產地。原產地保護工程還包括圍欄工程、防災工作、防風工程、防腐工程、監測預警工程等技術工程措施。還包括搶救性挖掘項目,因為建設項目穿越生產區。
標本保護以采集為主,條例規定了采集條件。標本保護工程以古生物博物館的規劃建設為主。
3.古生物化石管理項目
古生物化石管理工程是在完善組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管理制度開展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古生物化石管理工程的重點是完善發掘、入境、出境、收藏等管理制度,組織化石資源調查評價、規劃、數據庫建設,以及法規配套建設。
4.古生物化石科研項目
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古生物化石資源狀況,規劃本省古生物化石科學研究工作,根據研究工作的重要程度列出研究目標和內容,明確研究目的。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
古生物化石科研項目應與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評價項目和古生物化石保護項目相結合,協調化石資源的調查評價、科學研究和保護管理。
5.化石古生物學普及項目
以多種形式開展古生物化石科普宣傳工作,使人們了解古生物化石保護的重要性和意義,提高人們保護古生物化石的自覺性,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科學素養,是壹項重要工作。規劃應當明確古生物化石科學普及項目的內容、形式和時限。
6.古生物化石資源利用項目
古生物化石作為壹種地質遺跡資源,除了具有科學價值外,還具有審美價值和收藏價值。規劃應發掘古生物化石資源在教學、旅遊、工藝品研發、醫藥、欣賞等方面的利用價值,設計好資源利用項目。
7.古生物化石文化產業建設項目
在古生物化石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基礎上,進壹步規劃古生物化石文化產業建設項目,通過專業、高水平的內容規劃設計,開發知識性、趣味性的化石文化產品,以多種形式傳播古生物化石文化,積極推進古生物化石文化產業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㈥效益分析
效益分析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是指規劃實施後對社會的貢獻,社會效益分析是指分析規劃成果對社會科技、政治、文化、生態、環境等方面做出或可能做出的貢獻。經濟效益分析是對規劃的重點項目實施後產生的經濟效益(近期和遠期)進行分析。
(7)保障措施
為了計劃的順利實施和預期效果,必須建立保證體系。就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而言,涉及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專家保障、科技保障、法律法規保障、宣傳教育保障、國際交流保障等。保障措施壹定要可行,即可操作性強,避免華而不實的表述。
第三,結果要求
省級“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說明、規劃圖和附表。
(1)規劃文本
規劃文本是實施古生物化石保護的行為準則。應當以規章制度的形式直接表達古生物化石保護的要求,規定做什麽、怎麽做,體現指導性和指令性規劃。它要求任務具體,目標明確,重點突出,用詞簡潔。
規劃文本的編制見本指南附錄:《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編制目錄》(2013-2020)。
(二)規劃說明
省級《規劃》編制說明是對規劃的主要原則、主要內容、編制過程和論證的具體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策劃背景;
(2)規劃過程;
(三)計劃的主要內容;
(4)與其他相關規劃的銜接;
(5)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專家意見,以及協調修改;
(6)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三)規劃圖
1.地圖
(1)××省古生物化石產地分布圖:以1: 50萬地理底圖為基礎,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可適當放大或縮小比例尺,壹般比例尺為1: 50萬或1: 1,000,000。該圖應包括以下內容:簡化地質圖、古生物化石調查評價、古生物化石分布圖等。
(2)XX省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劃圖:以1.50萬的地理底圖為基礎,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域適當放大或縮小比例尺,壹般比例尺為1.50萬或1.65、438+0萬。地圖應包括以下內容:簡化地質圖、古生物化石資源分布圖、重要古生物化石產地、古生物化石保護區等。
(3)××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圖:地理底圖為1: 50萬,比例尺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適當放大或縮小。壹般規模是1: 50萬或者1: 1萬。地圖應包括以下內容:簡化地質圖、古生物化石資源分布圖、已建立的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已建立的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地質公園;規劃的古生物化石調查評價區、古生物化石產地保護區、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地質公園;各種原產地保護計劃。
2.規劃圖電子數據基本要求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繪制規劃圖的數據(簡稱成果圖數據)應進行分層,便於數據整理和建庫。
(2)成果圖數據和圖層數據中的每壹點、線、面都要有對應的屬性,同壹圖層的屬性表結構必須統壹。表結構和屬性字段的名稱、內容和編碼見《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標準》(DZ/T0226—2010)和《地質勘查規劃數據庫標準(試行)》。
(3)結果圖數據的圖形表示必須是符號數據。例如,區域邊界是壹條虛線,僅由文件中的壹條記錄表示。繪制時選擇軟件系統符號庫中的虛線類型來表示,不能數字化成壹系列小線段。
(4)所有圖形數據必須經過拓撲檢查,並確保拓撲檢查正確。
(5)規劃圖的圖例符合《1: 100000地形圖編制規範和圖例》(GB/T14512-93)和《地圖公共* * *信息圖形符號通用符號》(GB/T13)。地質圖彩色標準比例尺1:500000-1:100000(GB 6390-86)和1:500000-1:100000。
(4)規劃表格
規劃時間表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情況而定,但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時間表:
附表1 ××省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
附表2 ××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名錄
附表3省級古生物化石博物館名錄
附表4 XX省古生物化石產地壹覽表
附表5 XX省古生物化石保護重點項目壹覽表
附件: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編制目錄(2013 -2020)
通則
壹、規劃目的
二、規劃依據
第三,規劃範圍
四。規劃基準年
動詞 (verb的縮寫)規劃期
第壹章現狀保護
壹、古生物化石資源的調查程度
二、古生物化石的科研現狀
三。古生物化石的開發利用現狀
四、古生物化石保護的現狀
動詞 (verb的縮寫)古生物化石保護中的幾個問題
第二章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壹、指導思想
二、規劃原則
三、規劃目標
四。主要任務
第三章保護區劃
壹、古生物化石資源的分布
二、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劃的原則
三。古生物化石保護的分區特征
第四章重點工作
壹、古生物化石資源調查與評價項目
二、古生物化石保護工程
三。古生物化石管理項目
四、古生物化石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項目
五、古生物化石科普宣傳工程
六、古生物化石開發利用項目
七、古生物化石文化及工業建設項目
第五章效益分析
壹.社會福利
第二,經濟效益
第六章保障措施
附圖
1.省內古生物化石分布圖
2.XX省古生物化石保護分區圖
3.XX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
附表
1的列表。×××省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
2.XX省古生物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名錄
3.XX省古生物化石博物館名錄
4.XX省古生物化石產地名錄
5.XX省古生物化石保護重點項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