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環保局所屬機構的設立、職責和編制另行規定。林。陳
黨委書記兼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孫秦淮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主任分管機動車汙染防治監督管理辦公室(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辦公室)、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辦公室、監察室。
張軍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主任分管計劃財務部、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部、環境保護研究所、環保行業協會和環保產業促進工作。
林·
副局長
協助主任分管汙染防治處(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環境應急與信訪處、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陶宏誌
副局長
協助主任分管政策法規司、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辦公室、環境工程評價中心。
張靜
副局長
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自然生態與農村環保處、環保宣傳教育中心。
翟文生
機關黨委書記
主持機關黨委工作,協助主任分管人事司、紀檢監察司、環保信息中心、工會和扶貧工作。
劉富中
成都市環保局總工程師
協助主任分管科技標準與對外合作司、環境監測中心站(核輻射監測站、生態所)、城市排水監測站和市環境科學學會。
盧奇
檢查員
協助孫秦淮同誌工作。
朱建平
副巡官
主持工會工作,協助陶宏誌同誌工作。
趙旭
副巡官
協助林同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