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結婚證雖然和現在的結婚證差不多,但內容很多:壹般用紅紙墨本,包括求婚卡、結婚許可卡、訂婚表、結婚表,上面寫著男女的生日、介紹人、主婚人、訂婚人甚至父母、祖父母、曾祖母的名字。
所謂結婚證,現在叫結婚證,是人結婚時締結的文書。民間婚姻文書起源於唐代,後在各個朝代有所變化。但從歷史的縱向觀察,其主要內容和形式基本未變。從目前找到的資料來看,民國時期的婚書是最精美的,其精美的繪畫、細膩的書法、浪漫的誓言都讓人嘆為觀止。
“結婚證”是以結婚者的八字為準的。壹般陰陽先生在受邀看日期時,會推斷並抄錄出來,作為男女當天結婚的指南,相關行動要按照結婚證上的規定進行。
結婚證書通常是由新郎的父親寫的。壹張紅紙折成幾條豎線(雙行為宜),寫成12行,寓意“應聲蟲”“成雙成對”的深刻含義。如果父親不在了,妳可以選擇不寫簽名,或者只寫母親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