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馬遷稱為“禮儀之邦”的《春秋》是壹部中國古代史的文學作品,又稱《春秋》、《林經》或《林史》。後來出現了許多對《春秋》所記載的歷史進行補充、解釋和闡述的著作,稱為《列傳》。代表作有《左傳》、《公羊傳》、《谷亮傳》,合稱為春秋三大傳。
簡介:
《春秋》記載事件的語言極其簡練,但幾乎每壹句都暗含褒貶之意,被後人稱為“春秋筆法”、“微言義”。它是中國古代儒家經典“六經”之壹,是中國第壹部編年體史書,也是周代魯的國史。現存的版本據說是孔子修改的。
《春秋》是壹部歷史著作,但從其寫作原因和標題分析,旨在闡明禮儀和意義。同時,從該書中的稱謂、禁忌等表述來看,明顯違背了古史家“壹君必書”的寫作原則。李也是處處剪裁判斷事實的標準。所以《春秋》應該是壹部通過事實繼承周朝禮制的禮學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