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池也叫靈池,民間稱之為“千片”。靈池原意是山的坡度逐漸降低。當它被用作死刑的名稱時,它的意思是當壹個人被執行死刑時,肉體被壹個壹個地割掉,使受害者緩慢而痛苦地死去。
淩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正式定名為遼代刑。此後的金、元、明、清都將其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酷的死刑。
這種刑法主要是用來懲治十惡中的壹部分,比如謀反、造反。在清朝乾隆時期,如果父母或公婆,兒子殺了父親,妻子殺了丈夫,也是違反倫理道德的重罪,要判死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的反抗,那些沒有按時納稅的人也被處以晚死的懲罰,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
淩遲的懲罰很殘酷。壹般來說就是切下壹塊塊人肉的意思。歷代的行刑方式也有差異。壹般砍八刀,先砍頭,再砍手腳,再砍胸腹,最後砍頭。但其實不止八刀。清代有24刀、36刀、72刀、120刀。二十四刀是:壹兩刀割眉,三四刀割肩,五六刀割胸,七八刀割手肘,九十刀割肘肩之間部分,十壹二刀割腿肉,十三四刀割腿肚,十五刀刺心,十六刀割頭,十七八刀割手。
在實際執行中,更多的是,大部分是明朝惡太監劉瑾被砍三天* * * 4700刀。到1905年光緒,淩遲的刑罰被廢除。
起初,劊子手會熟練地用刀把犯人的喉結割出來,防止他喊叫。然後迅速放血包紮傷口。第壹部分是背部,每壹刀割下的肉必須只有指甲蓋大小。殺死壹個成年人,必須使用3357把刀,刀必須流血,失去肉。應該是用白色的大瓷盤粘在上面,讓觀眾欣賞,得到欣賞。如果犯人在規定的刀數之前死亡,劊子手會被觀眾恥笑,可能會丟掉工作。
在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不人道的是公元年。靈池,原名“靈池”,原意是小山的緩坡。荀子曰:“岸上三尺,空車不可登。”壹座山的山,讓負車爬。這是什麽?淩遲到了。“意思是車在三尺陡坡上拉不起來,但是因為坡度平緩,車可以拉到山頂。後人以淩遲為刑名,只取其緩意,也就是說以極慢的速度把人處死。為了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把人的肉壹刀壹刀地割下來,直到肉割得差不多了,再剖腹把頭割下來,讓犯人死去。所以年也叫割、割、寸割等。所謂“千片”指的是年份。
元朝把犯人碎屍萬段,明朝的刀數遠遠多於上壹代,這已經夠震撼的了。明代有兩個著名的行刑案例,刀數都有明確的記載。壹個是鄭德太監劉瑾,壹個是崇禎年間的書生鄭智。鄧之誠《骨徐棟記》卷二《寸》中說:“按俗,明代焚寸之刑,劉瑾為四千二百元,鄭智為三千六百元。李慈銘的日記裏也說了。”這裏劉進被砍的刀數可能是誤傳。事實上,劉瑾被砍了3357刀。這麽大的數字真的很驚人。民間女子罵人經常說“妳挨壹千刀”。古代砍人壹千刀以上好像不是個虛詞。
先說劉進。鄭德五年(1510),劉瑾因叛國罪被判死刑,聖旨準予“年內三日”,然後要把他的屍體歸檔。行刑的第十個場景,當時參與監獄服刑的張文林有詳細的記述:
同壹天,當年的陜西司司長胡源被抓,驚呆了,告訴了上述的劉晶先生,“我怎麽行?”劉慧晏:“我讓本科生來幫妳。”回應壹下。官方早餐後,我叫官方跟隨公司到西角印郎錚,劉進已經動手術了。壹年的刀數,比如3357刀,每十刀休息壹會喊壹聲。第壹天要先從胸部左右兩側開始剪357刀,如大指甲片。第壹次動刀會有血,第二次動刀就沒有血了。據說犯人受到驚嚇,血進入了小腹和小腿。切開後,血就出來了,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最遲把金送到天府宛平縣,放了。金還是吃了兩碗粥。防賊就是這樣。第二天,他被帶到東邊的角落。第壹天,金被罰,他說了壹句話。他用麻核桃堵住嘴,幾十刀就斷氣了。日升時,劉瑾同監奏聖旨,晚數尺,銼屍以免斬首。受害者的家裏,爭取用它的肉來祭祀死者。銼屍就是胸口壹把大斧,胸口算。報答壹個小偷太可惜了。
劉瑾執掌朝政時,毀忠多惡。他最後變成這樣是真的,但是從他被懲罰的過程來看,不能說真的不人道。
再看鄭智。可惜當年劉瑾被折磨,鄭智卻被折磨成這樣。鄭智,常州橫林人,天啟二年(1622)進士。他的文采和名聲曾經很出名。崇幀初年,由於朝廷內部黨爭引發的政治紛爭,鄭智也被卷入其中。他被指控犯有兩項令人發指的罪行,即“工作人員的母親”和“被強奸者的姐姐”。罪行發生後,朱由檢皇帝親自指示他在當年執行死刑。
關於鄭智案的詳細背景和是非曲直,這裏不做具體考證,只說壹下他被處分的大概過程。崇禎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拂曉,聖旨下達,即日執行,有官員當即下令召見相關人員。護送犯人去西城。當時,西施位於北京皇城西側的甘石橋司夏牌樓(以下簡稱西四牌樓,現北京西四),這裏經常執行死刑犯的處決。按照慣例,斬首在西排樓下,年號在東排樓下。於是,那天早上,壹群人在東排旁邊搭起了壹個棚子,監工、砍頭官等人坐在裏面,棚子前面豎起了壹根粗木桿,木桿上插著叉子。很快,行刑的劊子手也提前趕到了。他們每個人都帶了壹個小籃子,裏面有鐵鉤子和鋒利的刀子。劊子手拿出鐵鉤、尖刀等。把它們放在沙子上磨得非常鋒利。早上和第三個小時,監工帶著壹個隊長和壹個仆人把鄭智帶到了刑場。鄭智被臨時停在南排樓下。他坐在壹個大籃子裏,沒戴頭巾,也沒穿鞋和襪子,正沒完沒了地和壹個書呆子談論家裏的事情。此時圍觀的人群擁擠不堪,堵住了周圍的道路和空場,附近的屋頂上也站滿了人。壹位官員說,西城法院的法官還沒有到,所以他不得不暫時停下來。就在這時,知府擠滿了隨從,從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分開來到這裏。落座後,他大聲宣讀聖旨。由於周圍的噪音,人們聽不清楚他讀的是什麽,除了他最後壹句話:“根據法律,妳應該砍3600刀。”劊子手齊聲附和,聲音像雷震。圍觀的人都嚇得兩腿發抖。只聽到三聲槍響,然後行刑開始了。人群變得更加激動,壹些爬上房間的人站起來,伸長脖子看劊子手如何砍人。但由於附近人群密集,遠遠看不到行刑現場。過了很久,我看到分叉的粗木桿上掛著壹根繩子。有人在木桿後面拉繩子,繩子的另壹端吊著什麽東西,滴著血。原來是人的肺和肝,被吊到了木桿的最高點。這說明犯人的肉已經割掉了,他已經開始開膛破肚了。過了壹會兒,把木桿上的繩子放下來,取出肝肺,又掛了壹個頭,說明鄭智已經被斬首示眾了。然後,把鄭智的屍體吊起來,讓他的胸部貼在木桿上,背部對著人群。大家看到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了壹股股,但並沒有被切斷,成千上萬密密麻麻的麻簇像刺猬壹樣。這時,壹年的懲罰告壹段落。兩個隊長舞動紅旗,騎著快馬向東。他們去皇宮向皇帝報告砍了多少刀。後來,壹個劊子手取下了鄭智的屍體,並賣掉了他的幾塊肉。據說,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制備治療疥瘡藥物的原料。
到了清朝,還有過年的懲罰。統治者壹旦抓住農民起義的領袖,總會在年中處死。例如,太平天國北伐軍失敗時,包括、李在內的八名將軍被俘虜並送往北京示眾。撚軍首領和賴戰敗被俘,同年也受到了懲罰。太平天國的著名領袖石達開在大渡河戰敗,向四川總督羅投降。然而,他沒有得到寬大處理。清廷判決石達開不必押解到北京,在四川就地處決。鎮壓農民起義的劊子手羅,殘酷地使用了石達開等人的刑罰。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羅帶領清兵去大開,宰輔曾士和和宰忠去刑場。石和曾被面對面綁在兩個十字形的木樁上。在執行年號的時候,劊子手先砍了曾仕和,曾仕和卻痛苦萬分,狂叫不止。石達開罵他說:“這麽短的時間妳怎麽受不了?”曾仕和只是咬緊牙關,不再喊叫。石達開被折磨的時候,被砍了壹百多刀。他自始至終沈默不語。石達開的凜然正氣和堅強意誌震撼了清軍官兵。四川布署使劉融說他“傲氣剛強,但言語不卑不亢,不作諂媚之言。.....在行刑之際,我看起來很高興,而我是最醜的。”
淩遲的刑罰壹直持續到清朝末年。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到內外各種矛盾的沖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弊端進行壹些改革。光緒三十壹年(1905),請法務部尚書沈家本刪除淩遲等重刑,清廷準其奏,並下令淩遲、斬首、屠戮等法令“永遠刪除,壹切法令改判”。從此,當年的非人酷刑從法典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斬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