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方法如下:
按照檔案的形成方式,可以分為國家事業單位檔案、黨組織檔案、企業單位檔案、事業單位檔案、名人檔案等。每類社會組織檔案又分為具體的社會組織檔案。每壹個獨立的社會組織檔案都是劃分整個宗族的依據,每壹類社會組織檔案都是劃分整個宗族群體的依據。
根據檔案的性質,檔案可分為立法檔案、行政檔案、軍事檔案、外交檔案、經濟檔案、科技檔案、藝術檔案、宗教檔案等。以上每壹個文件都可以細分的很細。由於人們從事不同的職業,對檔案的需求是特定的,這種劃分對於人們從不同的角度檢索和利用檔案是有意義的。
根據檔案的載體形式,可以分為石刻檔案、泥板檔案、甲骨文檔案、金文檔案、簡牘檔案、帛書檔案、紙質檔案、紙莎草檔案、羊皮檔案、蠟板檔案、棕櫚葉檔案、樺樹皮檔案、膠片檔案、磁帶檔案等。(見彩色地圖各種新載體文獻)。
按記錄信息的方式:按記錄信息的方式可分為文本文件、圖形文件和聲像檔案。聲像檔案分為照片、錄音、錄像和電影檔案。上述各類檔案在管理、提供和利用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根據記錄信息的方式:根據記錄信息的方式。壹般可分為古代檔案、現代檔案和現代檔案。古代檔案和現代檔案常被稱為歷史檔案。在中國,通常分為兩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檔案館。建國前,檔案分為朝代、民國和新民主主義革命。檔案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這種劃分對於理解檔案的時代特征是有意義的。
按檔案所有權的形式:按檔案所有權的形式,可分為國家所有的檔案、集體所有的檔案和個人所有的檔案。在國外,通常分為公檔和私檔。對於不同權屬的檔案,應當按照檔案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采取不同的收集和管理方式。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家檔案館移交。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檔案所有權的轉讓,壹般應當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進行,檔案所有者可以將其捐贈、出售或者寄存在國家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