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口服務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2.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的,應當受理並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3、符合審批條件的,頒發醫師執業證書。申請人應按約定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取證窗口自行或郵寄領取相關證件或文件。
辦理醫師資格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填寫《申請授予醫師資格審查表》(壹式兩份,附照片);
2、填寫《醫師(學士)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表》;
3.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通過考試的成績單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張,同原版;
6、繳納醫師資格費和工本費。
綜上,醫師資格證可以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衛生計生局辦理。
法律依據:
《醫療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醫療執業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執業醫師註冊申請審查表;
近6個月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照片;
(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從業證明;
(四)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註冊時,取得醫師資格後兩年內未註冊、停止執業兩年以上或者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未註冊人員消失的,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過六個月以上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