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服役條例》對士兵服現役的管理:第五條公民依照法律規定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履行兵役義務,必須經縣級兵役機關批準。士兵服現役的時間,從兵役機關批準其服現役之日起計算,至軍隊發布退役命令之日止。第六條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第八條士官服現役實行等級服役制度。士官分級服役的服役年限為:初級士官最長6年,中級士官最長8年,高級士官可以服現役14年以上。初級士官和中級士官在本級服現役的最高期限內,按照崗位設置規定確定服現役的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九條* * *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第二十條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本人自願,經團以上單位批準,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服現役實行分級服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壹般不超過30年,年齡不超過55歲。